這是幾天前的事情而已~
我在道路上開車,一時不慎撞死了一隻靠近道路中央的狗!
還沒開車時我就有看到牠在我車尾附近..把牠趕走,看到牠跑掉後才開車準備在不遠處要左轉!
所以視線那時集中在我車的左部分...一個沒注意就感覺右前輪壓到東西!
一個路人後來拍我車窗說我撞到狗...嚇到趕快開到路邊停下察看!
過了好一會飼主才出現(是的!沒繫狗繩..而且自稱是飼主的阿姨根本不在我行駛的道路上)!
這位阿姨一出現就說我一定在滑手機(根本沒有,而且車才剛起步根本不到5秒鐘)~
後來叫他兒子下來,我在旁邊用手機上網找24小時動物醫院...
飼主兒子覺得狗狀況不對,打119說我的狗被撞...能不能趕快來?119沒理他,叫他打1999...
我立刻把動物醫院的電話給他...後來來開車載這個無知飼主(此時飼主已換成兒子了喔)和狗去動物醫院急救!
後來狗死在動物醫院,我在動物醫院時一直問飼主狗怎麼樣了?
飼主不太理我偶爾回應,然後猛打他的電話!
我看到醫生和他進房間談..我跟著想進去了解,這位飼主把門關了起來不讓我進去~
後來飼主的所有家人來動物醫院,有個女的哭得非常地傷心...我在外面猛抽菸聽到他們家人的談話也很難過!
後來看著他們抱著狗的屍體...我也很無奈!
接著飼主說要去警局備案!
去了警局,警察只問:你有繫繩嗎?
無知飼主:沒有
警察:你沒繫繩..人家又不認識你幹嘛故意去撞你的狗?
無知飼主沒話說...
無知飼主:那他要是跑掉不負責那我怎麼辦?(我心想欸..你幫幫忙,要跑走我早跑了!會現在跟你在這裡?)
後來警察說狗是物品,我們只能做個紀錄...你們私下和解..道義上責任!
另外一個警察說:其實三種方式:1.私下和解2.調解委員會3.上法院
後來就做了紀錄,本來無知飼主想拍我的身分證被警方擋下(對他有點兇),我也沒給他拍!
後來做完紀錄到外面談,我是第一次遇上這種事情,我也沒養過狗..所以先聽他說。
無知飼主:現在是一條生命走了...我也是第一次遇上這種事情,說賠償多少我也不知道...
我:醫療費和喪葬費我會負責..至於其他你要的賠償金的部分....萬一一百萬怎麼辦?
無知飼主:不會到這麼多啦...不過幾萬塊吧!我覺得你蠻有誠意的..
不過我的家人沒有那麼好講話...你也看到我妹哭得那麼傷心...我很常處理類似的法律問題(強調多次)..blabla
我後來說既然我們都不知道詳細數目...那麼等你確定後再說~
飼主說:好!但你放心..不可能會像你講的那麼多...我們不會坑你...
雙方互留聯絡資料...連住址都給了!(我真是笨蛋,不過他也有留給我就是..其實這點雙方都沒必要性)
就這樣雙方就各自回家,我一回家就一直查有關這方面的法條..判例..看這裡的討論,問有養狗的朋友..問律師和懂法律的朋友~
後來我就很清楚我的權利和他的問題!
-----------------
隔天晚上,我接到飼主來電說後世和醫療費用總共快一萬(跟我查到的資料差不多..)!
我說可以!無知飼主說我們家人都非常傷心(我已經爬過文,就聽他講..不想講太多)blabla
聽他說完,我說我問過有養狗的朋友說你也有一半的責任...(我那位朋友很不爽這種飼主的作為.. )
飼主說他知道..但我也沒坑你..我們家也很有錢..不缺錢...blabla...
好!這通電話就這樣結束!
後來我才知道財損這回事,也通知保險公司做足一切..交給保險公司處理!
保險公司需要無知飼主證明自己是主人..否則有其他人跳出來說自己是飼主怎麼辦?
我就委託保險公司去處理,但我要知道進度!
結果這個飼主不爽我叫保險公司替我出面...我的保險業務通知我這情形我就打給飼主對話!(這個有錄音)
我跟飼主講了很多...我也婉轉的告訴他路權,財損等等(我懷疑他到底懂不懂法律)
他還是那樣,說他很懂法律...家裡也不缺錢,如果要打官司大家都不好過...他可以出20萬打官司blabla(我當空氣啦!)
不過他倒是接受財損由保險公司賠償,但他就是一定要我拿出我的誠意和態度,即使慰問金沒有也無妨!
保險公司那個晶片問題,我也覺得很頭痛!
後來我要求保險公司看有無其他辦法!
保險公司說在和解書上加個切結此人確定是飼主,若有其他人跳出來說自己是飼主..那麼後續紛爭就由這個無知飼主自己承擔一切爭議....
-------------------
後來在保險公司在程序上也很配合,本來一定要晶片證明的過程省掉了!
我也再盡我最大的誠意,在簽和解書時只要這位喜歡嚇我的無知飼主提供一些基本資料就能等錢進帳了!
只是在簽完和解書後,他很開心地說還好你不是發生在白天!
無知飼主:我媽啊..在地方上也算是很有勢力!那個街角有個早餐店..店裡的師傅和我媽都很熟..
也都很喜歡我家的狗...那天聽到這個事情,那些師傅都說不要讓我遇到那個人(我),不然一定把他圍起來..我說不能這樣啦...(就邊說邊笑地講..)
我為什麼要如此配合這無知又自大不知自己犯法的飼主?
我無非是想讓你的狗早日安息!
但我認為我是否姑息養奸了?因為我沒感覺到你認為你有責任!這位耳東先生....
-------------------
給所有養狗的,自認為愛狗的人士:
1.你們認為狗是毛小孩...把畜牲當人看是你們的自由!但動物就是動物,是畜牲!
而家犬類的牲畜,在法律上就跟紙箱是一樣的東西!
沒辦法,法律不是我制定的!要炮這點請用你的大腦和嘴巴去炮法條和立委諸公!
所有有關法律上的權利規範在其他版上有大量的討論了!這我就不贅述!
2.你一定會訓練小孩馬路如虎口,為什麼不訓練你家的畜牲馬路如虎口這道理?
因為你深知雖然你愛牠,但牠必定聽不懂...
因為你的毛小孩就只是隻動物不是人,所以你就不訓練牠或懶得訓練牠...對不對?
你們這群自認為愛動物的人...這應該就是你們內心深處的養狗邏輯!
所以放任犬隻在馬路上亂晃危害到用路人權益...你們這種飼主不是把狗當人看!而是不把人命當一回事!
你們號稱有愛心,然而只不過是一群假冒偽善的人罷了...所以不斷地理盲濫情砲轟所有跟你們想法不一樣的人~
不然,你一定會善盡職責,繫狗繩照顧好你說的毛小孩!不妨礙到別人。
3.人之所以為人,是因為人會思考,有創造力!
畜牲是沒有辦法做到這事的!
所以人類才自稱為萬物之靈!領導地球上的其他物種!
人類之所以會贏過比自己力氣大攻擊力猛的野獸全靠脖子上面那顆腦袋的創造能力!
人命當然優於狗命!(不要跟我說下輩子如何...那是下輩子的事情,你連自己死後能不能上天堂都沒把握就少來這套)
不然你養狗還是狗養你?這是非常簡單的邏輯
你不高興法律上對於寵物定位的低賤,就去修法!
不是理盲濫情去砲轟跟你不一樣想法的人!
這也才是人類會做的事情,否則跟狗吠互咬無異~
4.今天我認為我已做足了一切該做不該做的事情!然而飼主之態度讓我非常地憤怒且無奈!
不過,以後萬一再讓我遇上同樣事情..(我當然非常不想)
我會看飼主的態度!不認為自己有錯的!就直接讓法官來說誰是誰非!
我不會再縱放這種自私愚蠢自大的人!
姑息養奸這四字的定義:無原則地寬容,只會助長壞人作惡。
我認為我這次做錯了!殘害了下一位不知是誰的用路人的權益...唉~
5.狗已經燒掉了!雖然我還有當時事發的影片,不知是否還能跟動保處檢舉?
6.沒有任何一個正常的人會無聊到會故意去撞死狗以及其他小動物!
帶給別人傷害也讓自己心理承受壓力!
7.想起當我載他和狗去動物醫院的路上時..
飼主:先生麻煩你開快一點,你現在就算違規也要趕快開到啊~
我回:要是發生交通意外誰負責啊?
無知飼主:欸...先生...
我:我不是在趕了嗎?
(後來我闖了紅燈...現在想想真是太危險了!看得出來這個飼主的心態了嗎?)
p.s有網友建議我改!改成這樣應該比較符合現實了...
jcjc2947 wrote:
這是幾天前的事情而已~
我在道路上開車,一時不慎撞死了一隻靠近道路中央的狗!
還沒開車時我就有看到牠在我車尾附近..把牠趕走,看到牠跑掉後才開車準備在不遠處要左轉!
所以視線那時集中在我車的左部分...一個沒注意就感覺右前輪壓到東西!
一個路人後來拍我車窗說我撞到狗...嚇到趕快開到路邊停下察看!
過了好一會飼主才出現(是的!沒繫狗繩..而且自稱是飼主的阿姨根本不在我行駛的道路上)!
這位阿姨一出現就說我一定在滑手機(根本沒有,而且車才剛起步根本不到5秒鐘)~
後來叫他兒子下來,我在旁邊用手機上網找24小時動物醫院...
飼主兒子覺得狗狀況不對,打119說我的狗被撞...能不能趕快來?119沒理他,叫他打1999...
我立刻把動物醫院的電話給他...後來來開車載這個無知飼主(此時飼主已換成兒子了喔)和狗去動物醫院急救!
後來狗死在動物醫院,我在動物醫院時一直問飼主狗怎麼樣了?
飼主不太理我偶爾回應,然後猛打他的電話!
我看到醫生和他進房間談..我跟著想進去了解,這位飼主把門關了起來不讓我進去~
後來飼主的所有家人來動物醫院,有個女的哭得非常地傷心...我在外面猛抽菸聽到他們家人的談話也很難過!
後來看著他們抱著狗的屍體...我也很無奈!
接著飼主說要去警局備案!
去了警局,警察只問:你有繫繩嗎?
無知飼主:沒有
警察:你沒繫繩..人家又不認識你幹嘛故意去撞你的狗?
無知飼主沒話說...
無知飼主:那他要是跑掉不負責那我怎麼辦?(我心想欸..你幫幫忙,要跑走我早跑了!會現在跟你在這裡?)
後來警察說狗是物品,我們只能做個紀錄...你們私下和解..道義上責任!
另外一個警察說:其實三種方式:1.私下和解2.調解委員會3.上法院
後來就做了紀錄,本來無知飼主想拍我的身分證被警方擋下(對他有點兇),我也沒給他拍!
後來做完紀錄到外面談,我是第一次遇上這種事情,我也沒養過狗..所以先聽他說。
無知飼主:現在是一條生命走了...我也是第一次遇上這種事情,說賠償多少我也不知道...
我:醫療費和喪葬費我會負責..至於其他你要的賠償金的部分....萬一一百萬怎麼辦?
無知飼主:不會到這麼多啦...不過幾萬塊吧!我覺得你蠻有誠意的..
不過我的家人沒有那麼好講話...你也看到我妹哭得那麼傷心...我很常處理類似的法律問題(強調多次)..blabla
我後來說既然我們都不知道詳細數目...那麼等你確定後再說~
飼主說:好!但你放心..不可能會像你講的那麼多...我們不會坑你...
雙方互留聯絡資料...連住址都給了!(我真是笨蛋,不過他也有留給我就是..其實這點雙方都沒必要性)
就這樣雙方就各自回家,我一回家就一直查有關這方面的法條..判例..看這裡的討論,問有養狗的朋友..問律師和懂法律的朋友~
後來我就很清楚我的權利和他的問題!
-----------------
隔天晚上,我接到飼主來電說後世和醫療費用總共快一萬(跟我查到的資料差不多..)!
我說可以!無知飼主說我們家人都非常傷心(我已經爬過文,就聽他講..不想講太多)blabla
聽他說完,我說我問過有養狗的朋友說你也有一半的責任...(我那位朋友很不爽這種飼主的作為.. )
飼主說他知道..但我也沒坑你..我們家也很有錢..不缺錢...blabla...
好!這通電話就這樣結束!
後來我才知道財損這回事,也通知保險公司做足一切..交給保險公司處理!
保險公司需要無知飼主證明自己是主人..否則有其他人跳出來說自己是飼主怎麼辦?
我就委託保險公司去處理,但我要知道進度!
結果這個飼主不爽我叫保險公司替我出面...我的保險業務通知我這情形我就打給飼主對話!(這個有錄音)
我跟飼主講了很多...我也婉轉的告訴他路權,財損等等(我懷疑他到底懂不懂法律)
他還是那樣,說他很懂法律...家裡也不缺錢,如果要打官司大家都不好過...他可以出20萬打官司blabla(我當空氣啦!)
不過他倒是接受財損由保險公司賠償,但他就是一定要我拿出我的誠意和態度,即使慰問金沒有也無妨!
保險公司那個晶片問題,我也覺得很頭痛!
後來我要求保險公司看有無其他辦法!
保險公司說在和解書上加個切結此人確定是飼主,若有其他人跳出來說自己是飼主..那麼後續紛爭就由這個無知飼主自己承擔一切爭議....
-------------------
後來在保險公司在程序上也很配合,本來一定要晶片證明的過程省掉了!
我也再盡我最大的誠意,在簽和解書時只要這位喜歡嚇我的無知飼主提供一些基本資料就能等錢進帳了!
只是在簽完和解書後,他很開心地說還好你不是發生在白天!
無知飼主:我媽啊..在地方上也算是很有勢力!那個街角有個早餐店..店裡的師傅和我媽都很熟..
也都很喜歡我家的狗...那天聽到這個事情,那些師傅都說不要讓我遇到那個人(我),不然一定把他圍起來..我說不能這樣啦...(就邊說邊笑地講..)
我為什麼要如此配合這無知又自大不知自己犯法的飼主?
我無非是想讓你的狗早日安息!
但我認為我是否姑息養奸了?因為我沒感覺到你認為你有責任!這位耳東先生....
-------------------
給所有養狗的,自認為愛狗的人士:
1.你們認為狗是毛小孩...把畜牲當人看是你們的自由!但動物就是動物,是畜牲!
而家犬類的牲畜,在法律上就跟紙箱是一樣的東西!
沒辦法,法律不是我制定的!要炮這點請用你的大腦和嘴巴去炮法條和立委諸公!
所有有關法律上的權利規範在其他版上有大量的討論了!這我就不贅述!
2.你一定會訓練小孩馬路如虎口,為什麼不訓練你家的畜牲馬路如虎口這道理?
因為你深知雖然你愛牠,但牠必定聽不懂...
因為你的毛小孩就只是隻動物不是人,所以你就不訓練牠或懶得訓練牠...對不對?
你們這群自認為愛動物的人...這應該就是你們內心深處的養狗邏輯!
所以放任犬隻在馬路上亂晃危害到用路人權益...你們這種飼主不是把狗當人看!而是不把人命當一回事!
你們號稱有愛心,然而只不過是一群假冒偽善的人罷了...所以不斷地理盲濫情砲轟所有跟你們想法不一樣的人~
不然,你一定會善盡職責,繫狗繩照顧好你說的毛小孩!不妨礙到別人。
3.人之所以為人,是因為人會思考,有創造力!
畜牲是沒有辦法做到這事的!
所以人類才自稱為萬物之靈!領導地球上的其他物種!
人類之所以會贏過比自己力氣大攻擊力猛的野獸全靠脖子上面那顆腦袋的創造能力!
人命當然優於狗命!(不要跟我說下輩子如何...那是下輩子的事情,你連自己死後能不能上天堂都沒把握就少來這套)
不然你養狗還是狗養你?這是非常簡單的邏輯
你不高興法律上對於寵物定位的低賤,就去修法!
不是理盲濫情去砲轟跟你不一樣想法的人!
這也才是人類會做的事情,否則跟狗吠互咬無異~
4.今天我認為我已做足了一切該做不該做的事情!然而飼主之態度讓我非常地憤怒且無奈!
不過,以後萬一再讓我遇上同樣事情..(我當然非常不想)
我會看飼主的態度!不認為自己有錯的!就直接讓法官來說誰是誰非!
我不會再縱放這種自私愚蠢自大的人!
姑息養奸這四字的定義:無原則地寬容,只會助長壞人作惡。
我認為我這次做錯了!殘害了下一位不知是誰的用路人的權益...唉~
5.狗已經燒掉了!雖然我還有當時事發的影片,不知是否還能跟動保處檢舉?
6.沒有任何一個正常的人會無聊到會故意去撞死狗以及其他小動物!
帶給別人傷害也讓自己心理承受壓力!
7.想起當我載他和狗去動物醫院的路上時..
飼主:先生麻煩你開快一點,你現在就算違規也要趕快開到啊~
我回:要是發生交通意外誰負責啊?
無知飼主:欸...先生...
我:我不是在趕了嗎?
(後來我闖了紅燈...現在想想真是太危險了!看得出來這些愛狗人士的心態了嗎?)
其實你應該有點慶幸. 這次主還算沒獅子大開口
有次聽說.動物醫院強力急救. 光醫藥費就6位數.精神損失也是6位數
從小到大的各種花費也是6位數. 買新狗花了4萬多. 新狗養大的費用也是6位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