卻一直把貓狗送出去給人養
還要收養者提供個資,簽同意書,叫人家常常拍照,還要接受這些"動保人士"的"不定期稽核"


我是想問,這些人的邏輯是不是怪怪的?
疑點1、 既然那麼愛,又要送出去的道理何在? 不要跟我說沒有麵包! 這些人會因為沒錢,把自己的"人類"小孩或父母送養嗎???
疑點2、 到處蒐集人家的個資,不知道有沒有實作GDPR、ISO 27701、29100、29134這些標準?
ruffian0418 wrote:
領養小孩的機構不會鼓吹認養替代購買呀,
而且小孩和貓狗不同吧?
雖然某些人習慣把貓狗稱為毛小孩,
但動保團體會把毛小孩抓去閹(自稱是為牠們好),
有人會把自己小孩或是領養的孩子帶去閹割還剪耳做記號嗎?
ruffian0418 wrote:
這句話正好用來反問這(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