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報稅季節...想請教一下...
如果跟父母同住一起,若採用租金方式給父母.
是否能夠使用租金去抵扣稅額嗎? (檢附文件:契約?)
請麻煩幫忙解惑...Thx
跟一般個人所得稅類似,標準扣除額是所有房租收入的43%
也可以用列舉方式,實報實銷。
將自己的房租支出報給父母當收入,我能想的就是本身本來適用標準扣除額,改用列舉
因為列舉可以將個人保險費用…併入計算,所以可以高出標準扣除額許多
像是我今年本來用標準扣除還要多繳一萬多的稅,但是改用列舉之後房租支出八萬加上個人保險兩萬五左右
足足可以省下九千左右的稅金。
然後房東要報房租收入八萬,扣除標準修繕扣除額,只需要扣八萬的57%總數,再乘10%才是稅金
80000*(1-43%)=4560
就算房東要我負擔這份稅金,我也是有賺的。
關鍵就在於標準扣除額,跟列舉的差距。
注意的是:房租一年最多只能報12萬。
以上是我查到的資料,其實我有開另外一篇報告,但是沉下去了,大概是好野人太多,都自有房屋了。
惡魔常常偽裝成假先知的模樣
帶領無知的羔羊走進死亡的墓地
lqz wrote:
就算房東要我負擔這份稅金,我也是有賺的。...(恕刪)
除了所得稅之外,
對房東來說,地價稅和房屋稅也都因為不適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而增加賦稅。
租賃契約上的租金行情若與市價差距太大,也會被抓包的,
假設,房東在同一戶籍地分割成數個雅房分租出去,
被其中一個房客申報了, 其他間雅房的收入也會被追繳滴;
另外,假如報稅人提供的房屋契約,起訖年度不是課稅年度,
那麼房東就"穩死",追繳所得稅至少追朔到房租簽約的年度。
所以說,房東真要計算"稅金",恐怕得用超大型計算機才算得出來。
另外,房客戶籍一定要遷入承租地址才得以申報房屋租金抵扣所得。
房客要將戶籍遷入承租地址,
必須持已公證之房屋租賃契約書或承租房屋之房屋稅單至戶政事務所才能辦理;
也就是說,房東同意入籍、同意報所得稅在先了,糾紛就會減少了。
Peace, love and Pinstripes.
lqz wrote:
只需要扣八萬的57%總數,再乘10%才是稅金...(恕刪)
這個好像跟我認知的有差異歐,57%是沒問題但是沒有固定是10%這個稅率吧,房租的收入一樣列入房東的綜所
稅裡,所以如果房東收入高所得稅的級距超過13%或是更高的稅率,的話則是用更高的稅率來計算的,不過樓主
說得這個方法我自己有使用,因為我爸自己有收入但是他所得沒很高所以申報撫養他我不划算但是我爸的所得是用
6%來計算的,而我自己的所得則是超過13%了所以我就利用申報到他身上的房租來讓我能用列舉的方式申報,如
此會比標準扣除額來的划算,不過這方式比較適合用在你的所得比你爸高的情況下,如果你父親的稅率比你高或是
本身沒收入的話那用標準扣除額或是申報撫養會比較划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