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是這不是股票,中途又不能認賠殺出,只能慢慢等到期看能不能拿回來而已..
能拿回一筆是一筆,拿不回來也只能當作是投資虧損
至於拿回來的錢要不要再投入P2P..錢是誰的,誰就有權決定
況且P2P平台連環爆炸,誰都不是第一個受害者,也不會是最後一個....
讓我想到詐欺獵人裡面的一句話 : 把別人都當成笨蛋,認為自己是聰明人的人才是最容易被騙的...一個龐氏騙局加上P2P包裝一下,又撈了幾兆...還沒撈夠或是還沒爆掉的反而還被當成是相對穩定的P2P借貸平台
fox.simon wrote:
說真的一群人一直說要...(恕刪)
stock0808 wrote:
因為這些人不但能力差,判斷問題的能力也是一樣的糟糕。
JuliusCeasar wrote:
看了R大豐碩戰績,心癢難耐跟著R大入場的信眾,目前戰果如何?上天堂還是住套房?
綾小路 葉子 wrote:
而在我看來P2P並不具備這所謂的公平交易的投資環境
Old Brother wrote:
p2p大賺且提前跑的人我相信也不少, 只是低調賺錢罷了
vu84vu wrote:
《治家格言》:「財也...(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