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qaf wrote:稀客稀客 !....來人阿,快把好酒好菜...(恕刪)
平常有在看01大家的分析。
希望面板能有所表現。





融卷強制回補的情況
1.除息日前四個營業日為最後回補日
2.除權日前四個營業日為最後回補日
3.現金增資前四個營業日為最後回補日
4.股東會前二個月的前五個營業日為融券最後回補日(因為股東會的60天前,是最後過戶日)
5.融券滿一年也要強制回補
老自犬 wrote:
.借券則是只要出借方同意不call回,(即出借方不想參加股東會而想多賺借券利息)就可不回補,股票在停止過戶若還在借方手上,股東會參加權就在借方,借方若賣掉則由買到的人參加股東會.(恕刪)
1.何謂權益補償?
答:借券人借入之有價證券參與過戶,於借貸期間所生之股息、紅利或其他利益等,償還本公司並配合辦理相關事宜,或由雙方另行約定以現金償還。
2.何種情況需權益補償?
答:借券人借入之有價證券,遇過戶時未還券了結,參與過戶,所生之股息、紅利或其他利益等將配發至借券人,借券人再權益補償予出借人。

...我準備好了...pd#66
,只要比照奇美電模式,參與夏普經營權和技術授權轉移,鴻海會盡力改善夏普管理營運,採購和行銷,
木馬屠城,我又不是笨蛋)
加油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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