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oio10 wrote:每次都必須接觸陌生的業務人員讓我覺得權益受損 您的權益跟保障內容是白紙黑字寫在保險單裡保險單是一種契約,只要您保費還有再繳,或還有效力存在當初也有誠實告知的話,例如:身體疾病,職業類別,複保險等保險公司(保險人)如果拒絕給付義務的話,可以告保險公司所以不會因為換了其他的保險業務員而造成您的保障內容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