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稅了 您是不是成為前老闆的人頭戶(最新進度於19樓)??

m90739 wrote:
今天完成98年的綜合...(恕刪)

你這個笨蛋!檢舉有檢舉獎金,是以逃漏稅加罰金的金額百分比計算
更何況只要你的勞健保是遷出就足以證明,如果是寄保可以無薪資轉帳為證明
更!前老闆是對你老婆很好是不是
呵呵
息怒息怒

小弟認真考慮去國稅局檢舉好了

有大大幫忙算一下嗎
若以樓上大大舉的例子
前老闆多申報員工10個月的薪資 約30萬 可以減稅多少?
這30萬會影響你的淨所得總額 薪資扣除額有10萬 老闆報36萬 扣掉10萬 有26萬淨所得

若稅率是6%就是多付15600元 13%就是33800元了 不可能和你原應付的稅額差不多

原來是6萬元可全部扣除 太太薪水部分所得稅 一毛都不用付

m90739 wrote:
呵呵息怒息怒小弟認真...(恕刪)

有就有 沒有就沒有

亂灌稅這是違法的 快去檢舉

一 可以證明她沒有這十個月的所得 不用多繳稅

二 也許可以有獎金

你老婆之前的老闆做的太誇張了

現在妳老婆的勞健保應該不會在那邊

那就很簡單 因為那是證據

你覺得那十個月會影響不大? 你好天真

少了那十個月浮報的 今年你搞不好可以退稅阿

什麼算一算好像差不多
勞健保有辦轉出嗎?這也是證明!

前任雇主是否逃漏稅,可以問國稅局
我只想到.....
小吃攤....
這年頭小吃攤有多少人認真報所得的???
扶養一堆人還要繳稅?
我只能說版大是誠實納稅人
橘汁雞腿 wrote:
我只想到.....小...(恕刪)

對阿

扣掉那多出的十個月

搞不好不用繳稅....
恩 恩 謝謝大家的指導
今天好好的試算一下
的確
有差異而且可以吃好多客的麥當勞板鴨套餐><

另外
我沒那麼偉大啦
小吃攤是有辦理營業登記及免用統一發票
但登記的負責人不是我啦
所以我的綜合所得稅沒有小吃攤的相關所得收入

打算將試算資料與今年的申報資料
一並交與國稅局辦理申訴(檢舉)




最新進度
下午(剛剛)到國稅局請教相關問題
拒國稅局人員說
處理方式
1請前老闆更正年度員工薪資申報
2直接檢舉

我接著請教國稅局人員
我說
那前老闆更正後就無相關行政疏失罰則了嗎??
那位國稅局人員說:嗯 就是這樣而已!!

呵呵 這篇可以落幕了

只是 我已經完成報稅
疑惑的是
若是如此這樣簡單的話
我國就應該就無公司浮報員工薪資的相關逃漏稅問題了吧

那我多繳的稅呢??
國稅局會直接寄碎對我最有利的報稅方式辦理退稅嗎???
m90739 wrote:
最新進度下午(剛剛)...(恕刪)

哪邊的國稅局告訴我
我去檢舉他一定死
這篇有上新聞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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