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民事早巳確定
被告再主張信用卡遭偽冒申請
巳經於事無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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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欠那麼久
銀行巳轉列呆帳損失
理論上銀行債權 , 應該巳經賣出給催收公司
所以現在強制執行的 , 理應是催收公司在執行
也才會同意100多萬的債權 , 以77萬一次結清
這部份是可以談的
因為催收公司買債權時 , 可能不到3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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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債還錢 , 天經地義
有能力
最好的方式 , 就是一次結清 , 永除後患
還清的方式有很多種
例如用太太的名義跟銀行借一筆 , 再慢慢還
這樣至少 , 本金少了一半以上
利息也較低
信用卡的利率都18%~20% , 而一般借款大約6~7%
這樣才有機會 , 及早擺脫欠債的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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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沒能力
就只能像現在 , 慢慢給對方扣1/3
不想給對方扣
就找一份 , 不用報所得的工作
或常換工作
平常錢 , 都存在老婆那
這樣皮皮的 , 一天過一天
對方也拿你沒皮條
基本上銀行都已經拿到執行名義了,也扣過薪了,你要主張冒用是不可能了
不過這點也很奇怪,銀行發出支付命令之類法院文件弟弟都沒收到
那不是哥哥偷藏就是弟弟默認
朝比較不好的想法就是哥哥跟弟弟藉他的身分來借錢,哥哥之後沒法還錢了,弟弟知情的話本來就要承擔
不被催討的方法就是告哥哥偽造文書,判決成立之後相信銀行也不敢再跟你要
哥哥都不仁了還要幫他不敢告就只能自己承擔了
1.讓銀行扣薪是最不好的,因為利息照算又是20趴本金還不了多少
2.債務協商 印象中是要兩家以上銀行才能參加,不知改了沒有
本金加利息協議還款期數,至少"利息"就此停住
還的期數越短優惠越多
3.結清
不用相信拖得越久越划算,就算相信也算一下當初本金多少欠了多久
欠金=本金*(1+年利率/12*逾期年數)
假設20萬欠六年 20*(1+20%*6)=44萬
44萬一折結清是四萬四
如果有人真的是一折結清的案例麻煩再提供啦,目前聽過的都是欠債人掛掉才有可能
一般都是催收員跟你說五折讓你結清,算算人家也只是拿回本金
欠錢還錢不為過吧!
4.破產
規定是協商失敗才會進到這一步,但限制頗多,實際怎麼運作就不曉得了
依印象好手好腳的,法官也不會輕易讓你過
弟弟也不想以後不想辦房貸 車貸吧
另外一點就是不用找代辦協商公司,被別人扒一層皮還協商失敗或是談到本來就會成立的分期協議
還不如多拿來繳本金
刷爆一張就繼續去辦另一張,搞到最後total欠很大一筆,
我爸罵歸罵也罵不動,最後不管,我媽基本上根本是放任的態度,
我只要一開砲她就說我哥之前發過燒腦子因此受影響不會節制啥的...
而且那時候還沒有協商這東西,我哥之後有正職就做,
沒有就打工,然後我媽幫忙扛這筆爛帳...

那時候還沒債務協商還的利息當然都是十幾趴,
之後我哥也失業了,現在只能打零工度日,
但還有部分欠款沒還完,我媽就用我名義跟銀行貸一筆低利的(貸60萬)
我媽現在還有分算穩定的工作,所以那筆錢她還可以還,應該還了1/3左右,
不過她年紀也大了,萬一最後沒上班還是得變成我在扛...

家裡出一隻垃圾真的是夠全家受了,
而且他現在一直失業中吃住都浪費家裡的,很想把這種人趕出去,唉~
所以我現在跟我媽講到錢都變的超級計較,我也從不跟我哥講半句話,
也許會有人覺得這樣不孝順吧?不過說真的不為自己打算保護好自己,
之後沒錢都一樣完蛋..

歹勢這篇只是有感而發抱怨,沒什麼實質的建議
Tes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