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死了 死心了 wrote:
大大息怒阿~~銀行提...(恕刪)
你講得很專業,
問題就在繼承人是親自到銀行臨櫃
並依照銀行規定提示合法文件(雙證件+除戶+全戶戶籍謄本)
索取相關餘額證明(如1樓原文附件12項)
銀行才開立活儲及外匯等證明文件,
卻獨漏"基金"部分
因為基金不會產生任何孳息
在國稅局資料庫裡也沒併檔資料
所以基金、債券、信託等投資
也是現在很多人逃漏稅的門道之一
那天國稅局01.18日來電要求補正申報書時
去電台銀查詢為何缺漏給資料
該分行鄭襄理卻回覆:因個資法,遺產申報資料應向國稅局查詢餘額,他們沒義務提供給家屬,。

這些話才是我火大的地方
漏給就漏給道個歉有那麼難嗎?
只好跟總行申訴專線投訴
後來經分行陳副理去查證當天申請經過後
才發現是該分行內部流程上的疏漏沒給到基金那部份資料
並向遺眷致歉。
如果國稅局就可以提供所有遺產明細資料,
家屬也不用辛苦去跑每一家銀行查詢,
國稅局如果有死亡人所有財產資料,
也不用發文向各銀行要資料來稽核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