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ke Huing wrote:
給予你建議;
你要先有概念
贈與免稅額220萬(父+母440萬/遺產免稅額1200萬(免土增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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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就差不多了,你大概多你妹150萬
這樣算是最接近公平的作法,看你們會不會計較摟
我有個想法不知可不可行,既然原有的房子都舊了,如果沒有增值空間
就乾脆賣掉,土地增值稅就算進賣價,轉嫁給未來買方就好..........
然後你用自己名字去買新房子,用貸款的方式購買,新房還可以先租人
舊房子陸續賣掉後,你父母手上就有大筆資金,那新房貸款轉由父母陸續付清
幾年後,新房的貸款付清,你再把新房賣掉,反正才買沒幾年土地增值稅應該不多
這時候大筆金錢已經轉入你口袋,而你父母剩下的錢就當作他們未來生活費
老人家總是要留點錢在身邊......以上是我單純的想法,不知可不可行......
GOOGY wrote:
父母財產處理問題近日...(恕刪)
3千多萬很好處理!!
而且是分別在兩人名下....公告現值來算.根本繳不到稅!!
開版講得應該是市價啦!!會算公告現值,就不會來問了....
你要注意的應該是.你父母健康情況!! 若有中風,意識不清....很容易被國稅局追稅!!
我建議你們.賣掉3間房子!!用現金贈與的方式.提早避稅...
留下這麼多間房子!! 你們兄妹根本沒能力處理...分現金比較公平....現金花一花.皆大歡喜!!!
沒能力處理的房子!!也只是養蚊子...根本沒意義!!
還有一間房子千萬不要多人繼承!! 這樣可能會害的你.下一代,,拿刀相殺....橋不攏啊!!
人有三種贏家模式無法複製:
別人的出生。
別人老爸有錢。
別人有遺產繼承!
別把老輸當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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