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一下法律問題,我阿姨生病了..

菟絲花花 wrote:
非常感謝大家的幫忙,...(恕刪)


如果你阿姨跟她現任丈夫沒有書面約定夫妻財產分配的話,
那麼你阿姨百年後的第一個問題就是夫妻賸餘財產分配,
現在假設你阿姨從妳外婆那裏繼承了三個不動產和其他總值約三千萬的動產,
另外和現任丈夫結婚前有兩個不動產和動產五百萬,
你阿姨結婚後相當會理財,又多了兩個不動產和動產五百萬,
當你阿姨百年之後,她的現任丈夫可以就婚後的兩個兩個不動產和動產五百萬先取得一半,
也就是不動產一個和動產二百五十萬,
在這之後剩下的一間不動產和動產二百五十萬加上婚前財產和從外婆繼承而來的財產才是遺產,
而這些遺產(總計六個不動產和約三千七百五十萬的動產)才是你阿姨的現任丈夫和兩個兒子所要均分的。

所以要是你阿姨不願意將外婆的財產留給現任丈夫家的外人,
那麼遺囑就可以先寫明那些遺產是要給兩個孩子,哪些是要給現任丈夫的,
寫法建議可以去正規的法律事務所請教民法方面的律師,
甚至連現任丈夫的遺囑可以一併預立,如此你阿姨就可以安心調養身體對抗病魔了。
"WOW. Such a crappy built frame costs $300? I think you are hijacked."
菟絲花花 wrote:
因為前任先生不同意...(恕刪)


關他什麼事????

大概上可以算出你阿姨先生到百年需要花多少費用,要在加一部分也是可以,
這個部分就直接給阿姨先生繼承。

剩下的由兒子繼承,還是你阿姨有什麼分配想法都可以,最好是清清楚楚,
不然以後會有得吵,很傷感情的。

全都給阿姨先生等他百年後在給兒子,老實說有漏洞,
阿姨先生黑心一點的話兒子什麼都拿不到。

ShadowILin wrote:
甚至連現任丈夫的遺囑可以一併預立...(恕刪)


這沒有用,遺囑可以改..
樓主大大
如小孩已夠大可以在法律上自主控制財產的情況下,
在居住的房子部分可以用租賃與經過法院公證的方式進行,就是說小孩繼承房產,由先生與小孩簽訂租賃契約簽訂50年並由先生的戶頭去一次支付50年的租金(當然這些錢是阿姨提供的)這樣可以確認居住的權益.房產依然在小孩名下.
現金部分如果可以算出往後的養老金需要多少, 那當然是一次給先生即可. 如無法算出金額, 則可以考慮信託方式. 委託人還是以小孩的名義以每個月支出多少費用給先生直至百年之後.
當然這些方式都需要在樓主阿姨還存在的狀況下先移轉財產並進行完成.


樓主資訊就是這麼多,網友提供的意見只能朝這方向前進. 雖然我認為事情應該不是那麼單純,否則樓主應該能處理,不需要到01發問. 例如小孩未成年的狀況下,就有監護人的問題.... 會造成處理上更複雜.

菟絲花花 wrote:
請問一下我阿姨生病了...(恕刪)
謝謝大家,沒錯,我阿姨的孩子其實還是小學生~~阿姨很老才做試管生的~

阿姨其實是要照顧先生一輩子,但怕先給孩子,孩子萬一不肖,但就是不甘心給先生的家人分走血汗錢,請問阿姨婚錢賺的和繼承的財產,先生是否能分呢?

菟絲花花 wrote:
請問一下我阿姨生病了...(恕刪)


配偶可拿 1/2 + 1/2*1/3

其他的就是小孩子 1/2*2/3

至於現任配偶死後的繼承

不用煩惱那麼多了....

菟絲花花 wrote:
謝謝大家,沒錯,我阿姨的孩子其實還是小學生~~阿姨很老才做試管生的~
阿姨其實是要照顧先生一輩子,但怕先給孩子,孩子萬一不肖,但就是不甘心給先生的家人分走血汗錢,請問阿姨婚錢賺的和繼承的財產,先生是否能分呢?


麻煩把你阿姨前夫跟現任丈夫分一下吧~看得好亂...

從前面看到這邊,我猜是你阿姨不甘願把錢分給小孩,但卻被「前夫」一家人拿去用,
想對現任的丈夫有一份保障? 還是怕「現任」的丈夫家人把錢拿去用?

請先確認現任丈夫有符合民法規定的婚姻關係(很多人第二春就沒管那麼多),該登記
就要登記。

另外樓上大大很多人都講過了。你阿姨的財產只跟「現任」丈夫跟小孩有關係。
離了婚的就當沒這回事,法律上一點關係也沒有。
與失敗為伍者,天天靠盃都是別人的錯。 與成功為伍者,天天跟失敗切磋直到不再出錯。
阿姨小孩這麼小

就算給小孩

一但阿姨過世 監護權就會還給前夫

那遺產不就變成前夫可以支配嗎?

就算 小孩給現任收養

小孩還小 如果現任居心不良

慢慢掏空 未來孩子也是什麼都拿不到

建議信託 等孩子大了就可以自行支配

想這麼多 不如建議阿姨多花點心思在自己身上

將病養好 未來自己作主更安心

菟絲花花 wrote:
請問一下我阿姨生病了...(恕刪)


有錢人的煩腦還真是多啊!
好久沒有人把牛皮吹的這樣清新脫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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