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g661744 wrote:
公道....你開心就好

本人是看到味全都直接跳過...



呵呵 我看到義美都直接跳過

難怪 義美被抓到好多次賣過期品 良心呢






soziohall wrote:
...(恕刪)...
棕櫚油成分,無視棕櫚油屬含較高飽和脂肪酸油脂,長期食用過量可能造成飽和脂肪酸攝取過量,易造成消費者心血管阻塞疾病,危害身體健康風險,讓無辜消費者對食品安全疑慮與恐慌,並重創我國食品安全國際形象。

這邊有太多斷點了

我想問的是 ...

棕櫚油 ... 應該是 植物性的 高飽和脂肪酸油脂 吧?

植物性的 也會 易造成消費者心血管阻塞疾病 的話

是 ...

只有棕櫚油呢,還是其他 高飽和脂肪酸 的 植物油 也會 ... ?
行至水窮處,與人云亦云。〔薪水是零元,還活得下去〕。

ailaug2 wrote:
我只問 "現在魏家" 在味全部分是0持股嗎

在台灣之星部分是0持股嗎



有關係嗎

水云 wrote:
這邊有太多斷點了 ...(恕刪)


這要問法官!

判決書主文:

智慧財產法院105年度刑智上易字第38號被告魏應充等詐欺等案件,已於民國106年4月27日下午2時30分宣判,判決結果將原判決關於有罪暨定應執行刑部分均撤銷改判:

主文部分

魏應充、常梅峯、林進興、林雅娟共同犯詐欺取財罪,各處有期徒刑貳年、壹年陸月、拾月、壹年。林進興緩刑貳年,並應向公庫支付新台幣捌拾萬元。林雅娟緩刑參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向公庫支付新台幣壹佰萬元,應提供壹佰萬元,及提供壹佰貳拾小時之義務勞務。味全公司之犯罪所得新台幣參仟貳佰玖拾貳萬捌仟捌佰貳拾元沒收。
味全公司、鍾美玉、蔡文齡、施介人、高玉貞、蘇瑞雯、黃瀚慶、陳榮煇、杜國璽及味全公司均無罪。
其他上訴駁回(即原判決關於張教華無罪;魏應充、常梅峯被追加起訴販賣味全香豬油公訴不受理;味全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被追加起訴販賣味全香豬油無罪部分)。

事實及理由部分

該院合議庭審酌調合油產品與消費者食品安全之身體健康關係重大,本應確實標示不得提供虛偽不實之產品成分訊息,使消費大眾能基於其需求而決定是否選選購味全調合油產品。被告魏應充等為降低各款調合油製造成本及搶佔市占率,以增加營收與獲利,大幅調高IV65棕櫚油成分比例達96.78%至97.86%,此使「98配方調合油」與單一油種棕櫚油產品相差無幾,且棕櫚油又屬含有較高飽和脂肪酸油脂,倘經長期食用過量「98配方調合油」,即不無造成飽和脂肪酸攝取過量易造成使心血管阻塞疾病之危害身體健康風險。該油品自101年12月間上市以來,藉由各通路商向全國消費大眾販售,為被告味全公司牟取不法銷售金額高達6,111萬8,049元,不僅影響同業競爭正常經濟交易秩序,且徒增無辜消費者’對於食品安全之疑慮與恐慌,甚而在國內、外大肆追蹤報導下,造成國際間對於台灣產製商品品質之不信任感,重創我國食品安全之國際形象,及犯罪後均否認犯行等一切情狀,分別量處如上所示之刑。

該院合議庭另審酌被告林進興、林雅娟均無犯罪紀錄,僅係被告味全公司之受僱員工,執行公司之政策性業務指示,於商品標示業務執行過程未能善盡專業審查之責,參與之犯罪情節及法益侵害究非罪無可逭之舉,亦無因本案犯罪而獲有任何不法所得,並斟酌被告林進興、林雅娟個人及家庭狀況,無論自一般或特別預防之刑罰目的,認對被告林進興、林雅娟所宣告之刑,均以暫不執行為適當,爰併予分別宣告緩刑2年、3年,以啟自新機會。

「98配方調合油」部分,該院合議庭認為係被告常梅峯於101 年9 月20日,味全公司中央研究所會議中,提議更改當時委託頂新公司代工生產調合油之黃豆油比例,改以棕櫚油取代黃豆油,被告魏應充乃指示提高味全調合油之棕櫚油成分比例,以降低調合油成本,增進市佔率。被告林進興、林雅娟即依魏應充決策指示,將味全公司委託頂新公司代工生產之13款調合油配方由73配方改為98配方,即將調合油中棕櫚油比例自70% 提升98%(即98配方調合油),大幅將調合油中之黃豆油取去,悉數改以超級軟質棕櫚油(下稱:IV65棕櫚油)替代,並僅添加1%橄欖油或葡萄籽油。但外包裝上使用「萃取歐洲精選進口頂級橄欖油精華,以獨家配方黃金比例與特選黃豆油調合」;「萃取歐洲頂級葡萄籽油精華,以黃金比例與特選黃豆油調合」等不實標示,渠四人有犯意聯絡及行為分擔,使消費者陷於錯誤而購買。另認為並無積極證據證明被告鍾美玉、蔡文齡、施介人、高玉貞、張教華五人係知情參與,而就被告鍾美玉、蔡文齡、施介人、高玉貞及味全公司部分撤銷一審有罪判決改判無罪,另被告張教華部分維持一審無罪判決,駁回檢察官上訴。

橄欖油或葡萄籽油純油使用「大統公司攙混油品」部分,合議庭認為無積極證據足以證明被告等人有知悉或預見原料油攙混可能發生,且就其發生有不違背其本意之默示犯意聯絡,而就被告魏應充、常梅峯、鍾美玉、蔡文齡、施介人、蘇瑞雯、黃瀚慶及味全公司等撤銷一審有罪判決改判無罪。另認為卷內證據不能證明被告陳榮煇、杜國璽有於業務上文書登載不實事項,並加以行使之犯意及行為,而撤銷其二人一審有罪判決改判無罪。至於一審判決被告魏應充、常梅被追加起訴販賣味全香豬油公訴不受理,及味全公司被追加起訴販賣味全香豬油無罪部分,認為並無違誤,而駁回此部分檢察官之上訴。

該院指出本案判決係由第三庭林欣蓉庭長擔任審判長、張銘晃法官擔任受命法官、魏玉英法官擔任陪席法官,組成合議庭所作判決,因檢察官起訴法條均屬法定本刑5年以下之罪,依刑事訴訟法第376條規定,第二審判決後不得上訴第三審,故本案經該院合議庭第二審判決後即告確定。如要詳細判決內容,請參閱新聞稿附件之判決重點說明。

原文網址: 味全油品案魏應充判「入獄2年」 判決理由全文在這! | ETtoday社會 | ETtoday新聞雲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70427/912878.htm#ixzz55RSd7hm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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味全相關食品如果銷量好的話 就不會產品改包裝

以為改到大家都不認識 就會有人買單

近幾年架上出現新包裝的產品 沒意外幾乎都是味全

一堆都是兩入組促銷組合

公道自在人心 味全商譽如何都在你我心中

喜歡就買 不喜歡就不要買

真心覺得味全好的話 就砸重金賭在魏家人身上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103年度矚訴字第2號
                   104年度訴字第314號
公 訴 人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頂新製油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陳茂嘉
被   告 魏應充
上列2被告
共   同
選任辯護人 羅豐胤律師
      傅祖聲律師
      余明賢律師
被   告 常梅
選任辯護人 常照倫律師
      陳鴻謀律師
      羅名威律師
被   告 陳茂嘉
選任辯護人 盧永盛律師
      楊玉珍律師
被   告 曾明
選任辯護人 李玲瑩律師
      廖學能律師
被   告 蔡俊勇
選任辯護人 洪松林律師
      黃麗蓉律師
被   告 楊振益
選任辯護人 蔡慧玲律師
      林容以律師
      陳珮文律師
上列被告等因詐欺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03年度偵字第9
300號、第9367號、第9601號、第9713號、第9714號,本院103年
度矚訴字第2號),及追加起訴(104年訴字第314號),本院合
併判決如下:
主 文
魏應充、常梅、陳茂嘉、曾啟明、蔡俊勇、楊振益、頂新製油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均無罪。


=================================

味全真的很寬宏大量 只告了一個人而已

網路一堆對味全 誣衊的 造謠的 何只一人而已



歷史回顧一下!


https://udn.com/news/story/11077/2429674?from=crm1-referralnews_ch2artbottom

事件爆發超過3年,帶大家回顧台灣油品及味全油品案。

2013年10月大統長基遭檢舉以低價的葵花油及棉籽油混充標榜100%西班牙進口橄欖油,且還添加「銅葉綠素」調色,從此引爆台灣食用油食安風暴。味全、福懋、台糖多家台灣食品廠受牽連。

2013年11月3日味全油品混摻大統長基含銅葉綠素的橄欖油,總計21項產品下架。

繼大統長基混油案後,隔年2014年9月再爆發強冠餿水油事件;強冠公司收購自「屏東郭烈成工廠」所回收榨過的廢油和餿水油,以33%劣質油混合67%豬油,出廠成為「全統香豬油」油品,全台多達235家下游廠商皆中招使用強冠公司黑心油品,包括奇美、盛香珍、美食達人(85度C)、味王、味全、黑橋牌等全上榜;再度重擊台灣食安。

不料食安事件還在延燒之際,同年10月又暴發出鑫好企業負責人吳容合遭檢調查獲從民國101年(2012年)起以「飼料用油」混充「食用豬油」,再製成精緻油品銷售到頂新集團的正義股份有限公司,混摻製成「維力清香油」、「維力香豬油」、「正義香豬油」等產品。

頂新集團從銅葉綠素、餿水油再到飼料油,短短不到二年的時間,所有黑心油全部中招,凸顯出企業管理問題,引發消費者不滿,也讓民眾的怒氣全部瞄準味全及頂新集團,網路上罵聲連連、立委、名嘴等全加入炮轟行列,進而發起全民滅頂活動,衍生出秒退林鳳營行動。

頂新集團接二連三出包,品牌信賴度已蕩然無存,味全風光走過一甲子,到頭來確栽在自己家族起家的「油品」上,看來格外諷刺。

味全目前已全面結束油品事業,頂新集團及台灣康師傅也已解散。雖然味全積極想與頂新集團切割,但始終難以擺脫魏家影子,滅頂事件後,已連續虧損3年。
網軍只會挑頂新
其他使用過期原料發霉材料的統統無視
以食安包裝政治動機?
要講究食安扺制不良就統統列出來吧
股價只是反應產品熱不熱賣
跟產品是否憑著良心生產、能不能吃、供應商原料有沒有逐一檢驗、吃久了會不會生病,一點關係都沒有

黑心產品成本低,價格低,自然好賣,反正消費者無知居多

YTC520 wrote:
呵呵 民調嗎股價才是...(恕刪)
依人民對法官法院民調信任度
再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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