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公開招標?還是私相授受??如果是公開招標,那根據評委決選出最有利標,會有甚麼問題??如果有問題,那應該是朝評委圖利跟廠商賄絡辦理,為什麼會要得標廠商跟沒得標的廠商協商,那就不用投標了啊,從一開始採協商就好了,但合法嗎??這個案子讓我想到台新金標彰銀案,還採國際標,最高價者得,最後也可以說台新有問題,然後不予承認台灣的政府,真的是民主的嗎?吃像跟阿共仔沒啥不一樣,合約都不合約了,有利人士說了算
何患無 wrote:合法,合理,合情。但感覺就是不能這樣做。跟etag相似,國家的資源讓特定廠商使用。(恕刪) "感覺"是甚麼,你的感覺代表了郵局,代表了台灣??etag也是投標來的,有問題應該是檢討評委是否有問題,廠商是否有賄絡,而不是講風涼話那中華電信設在路邊的電信箱是否通通要移走,或者收費,不然這沒有圖利特定廠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