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年前的幫忙,如今變金錢糾紛

但如果侵占和竊盜行為是在民國95年7月1日前發生,追訴期為10年。
如果是之後。追訴期有20年。

17年前。應該是2003年。
民國95年應該是2006年。

跟對方說一下。
叫他別搞笑了。
先問問免費律師看看這法定效期吧!看來又

多一個案例可以說嘴幫助別人會傷害自己了.
個人淺見,因繳保費跟貸款的費用,如果是您父親代繳是用銀行匯款,有些銀行匯款單會要寫代理人的資料(您父親),就像郵局的無摺存款,非本人也是要寫代理人資料,如果是收到帳單直接去繳費,這比較麻煩,因為資料在保險公司,只能去比對每筆的保費跟您父親領的金額和時間點,這可能要由法院去調閱相關資料,個人建議,是否要考慮尋求法扶的協助~
學佛之人竟然搞這一齣戲
難道不怕因果輪迴
rock255 wrote:
但如果侵占和竊盜行為(恕刪)


感謝題點,這個似乎是重點,剛剛查了一個案子
“雲門金主侵占3000萬逃亡 躲過追訴期不起訴”
https://today.line.me/tw/article/%E9%9B%B2%E9%96%80%E9%87%91%E4%B8%BB%E4%BE%B5%E5%8D%A03000%E8%90%AC%E9%80%83%E4%BA%A1+%E8%BA%B2%E9%81%8E%E8%BF%BD%E8%A8%B4%E6%9C%9F%E4%B8%8D%E8%B5%B7%E8%A8%B4-217gVX

感謝大家,明天上班時間,我再來問問免費諮詢
菜包817 wrote:
學佛之人竟然搞這一齣(恕刪)


這位道友女兒癌症去世後,似乎就變了樣,告贏了保險公司多領幾十萬後,好像也告了其他人,後來連一貫道的“經理”也怕他........

當初還是他們找我父親入道的
建議視個人經濟能力
請律師出手相助
公設的要看緣份
例如台中市有近十個區公所
督有公設律師可詢問
但問不太到重點
換言之
採諮詢1小時1500-5000員詢問
會較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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