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liusCeasar wrote:
B也可惡,幹嘛把腦筋動到(日後)不屬於他的資產上
還沒繼承前,怎知道日後屬不屬於他的資產?
JuliusCeasar wrote:
B的問題...B自己去設法...親兄妹明算帳...
事實是本來長輩生前說要把該房過戶給B....
B考量1.生前贈與有幾十萬增值稅....
2.房子全拿也不好意思....還是一些給女生繼承...
所以B真是佛心啊....但沒想到女生繼承反而抱怨上面有一堆負債?
然後女生要求B最好是立馬還清?
負債B當然會按時還款,根本不用女生負擔半毛,對她們也沒任何影響
真的要拿生前贈與,該房也有1000多萬,付個幾十萬增值稅,不過零頭...所以B太佛心就如此
話說,昨天B去戶政請領謄本,還看到隔壁窗口女生辦理拋棄繼承咧......
rickchiu wrote:
事實是本來長輩生前說要把該房過戶給B....
看來B是家中獨子,另有姊妹幾人As。傳統家庭重男輕女,長輩的房產本擬獨厚B,因此B就把兩棟房產拿去貸款套出大部分資產價值肉排...再佛心地讓姊妹As繼承一些剩餘財產碎肉...
既然B佔了大多好處,又覺得自己佛心,那何必管As的要求與觀感?就直接跟As說:「你們現在能繼承的,都是我的善意,別不知足了。」
是說...如果是繼承...法律上男女權利一樣...那As人數較多,可以主張的權利或許比目前繼承的多(目前看起來是姊妹幾人一同繼承1/2)?這點B倒是該留意,免得和As吵架撕破臉後,分的更少。
【根本不用女生負擔半毛,對她們也沒任何影響】
姊妹As應該是覺得B能力不足,無法償還貸款,才急著叫B立馬還清吧?
JuliusCeasar wrote:
【那不就又多一個債權人A】
B拿(日後)A的資產去借錢,當然該給A一個擔保品或支付保證費用...A沒跟B計較,B還想計較一張本票?
即便A以後成為所有權人...也不是債權人,債權人還是銀行....為何要B多開張本票?
JuliusCeasar wrote:
本票是無因票據,A拿去提示,B還是得先付款
之前有位escudolin大說:『實務上會定一個契約,述明事實及理由
本票簽發時,可以同時簽署授權書,發票人授權同意於未履行契約時
由持票人自行填載到期日』
跟你說的有衝突?
JuliusCeasar wrote:
B如果怕A拿本票亂搞,其實可以每年還款之後,拿新本票(金額為償還後的最新債務總額)去跟A換回舊本票,麻煩一點但兩不相欠。
這樣很麻煩吧....B每個月都有還貸,每月金額都不同,難道每月換一張本票?
JuliusCeasar wrote:
如果沒有A那棟房子當擔保品,B去貸款應該是100%信貸...那絕對不比二胎低啊!
當初可是長輩同意借的,又不是她們同意借的,你這說法好像房子一開始是她們的!
事實上她們現在連房屋所有權人都不是!
JuliusCeasar wrote:
民營銀行很積極(曾經聽過有人信用卡兩期沒繳,房子就被查封了...),相較之下三商銀沒這麼積極。B貸款時也該考慮一下這點...
B並沒有考慮查封情形,因為B不可能讓這種事情發生....
阿野 wrote:
沒有東西可以繼承的人可以理解的
有好有壞.....像我父親那輩6人繼承一間32坪房子....
然後與建商合建....跟建商開會就N次...一搞搞了好幾年....期間要死很多腦細胞
而且6人持分,意見不一很麻煩....當初有分間北市中正區店面回來....
而且在2013-2014年花了一年多找幾家仲介來出售....花了一年多的時間來處理....
印象中好不容易談了1.4億的售價...然後親戚一句話,那時他們兒時回憶...
賣了回憶就沒了? 況且6個人每人只分2千多萬...在台北一間房子都買不起...能幹嗎?
後來,剛好那時北市房價高點,從此店面根本沒這行情......期間還訴請共有物分割...
但是四拍也沒人問津.....只好放著繼續收租....反正租客相關都是找我這個晚輩處理...
從建商改建,到稅捐處相關處理(當時好像還成立商號處理稅務事宜),到仲介還有店面房客...
得一手包辦...包辦完還要請示那些親戚的意見.....我去,我又不是所有權人...
最近,租金大跌,也只有以前的6成....房子7000多萬也賣不出.......
後來,當初不願賣的親戚說....6千萬很好脫手....挖哩咧.....
嗯,賣了一個人連一千萬都沒(還要扣除相關稅費)........我爸沒差那一千萬...不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