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rkowltw wrote:
7.追加一個問題....請問我如果一直工作到65歲,依照現行的法規,我是否一樣可以請領國民年金?
不行,因為你的勞保年資已經超過15年以上
...(恕刪)
不好意思,小弟我看到這條回答有點疑問,請幫我解惑,謝謝
我在工作期間,公司有替我繳勞保費,我們薪資也有扣勞保費
可是在我換工作的過度期,政府有寄該月的國民年金的繳費單要我繳費,6百多元,比勞保費個人負擔還要貴
而且,我只有停止工作5天而已(沒有跨月),該月份,公司有扣我勞保費(我不知道是否逐日算),政府也叫我繳一個月份的國民年金費用
我都乖乖去繳了,因為我以為,勞保歸勞保,國民年金歸國民年金;我現在繳一個月國民年金,到時候要領錢時我就有屬於我的一個月的一份
可是看起來我是錯的
(1)如果我的勞保以後將超過15年年資的話(通常面臨退休都一定超過的啊),那我失業時繳的國民年金,不就都白繳了,假如我30~60歲之間,工作斷斷續續15年,失業期間也共計15年,那我不就白白繳了巨額的15年份的國民年金,這......這怎麼看都是逞罰失業的人,這不太對吧
(2)如果是這樣,那麼我切換工作的空窗期5天,政府也收我一個月份的國民年金,勞保費也有繳,那不就變成該月繳兩邊,但以後只能享受其中一邊,這樣....不太合理吧
我知道我應該是有什麼誤會,勞保的規定應該不會這麼不合道理
我誤會了什麼了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