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ntinger wrote:
這樣第一個搞到外資應...(恕刪)
不懂為何會搞倒外資呢?能否說說你的看法呢,單純討論沒別的意思

因為我真的不認為,提高獲利方的證交稅,減少認陪方的證交稅並且在買進時全部不課稅
,會比純粹課徵證所稅來的差,而且簡單更沒有幾年前賠多少還得舉證的困擾因為在交易
當下全部都解決了,還符合劉部長說的"量能課稅"(衡量能力課稅),所以按理來說投資者
只要沒有詐賭應該沒有被搞倒的問題才對,想耍詐去別國吧!...當然在詐賭的投資者要離
開時,賣股換現金是必經的過程,之後會量縮到只想詐賭的資金徹完,相信忍耐一陣子,
劣幣離開後良幣自然會進駐,散戶獲利比率應該也會有所提升才是
難道堅持課徵證所稅,其實是為了提高國稅局的工作職缺,吸收失業率?
不過,如此一來,一個大空頭足夠出現稅收財務缺口,所以他們一定不敢這麼做。即使,這才符合真正的公平正義。所以,現在被提出的版本,「公平正義」根本是個榥子,只是用來美化想要從市場上弄點稅收的目地。
真正的公平與正義,應該建立在平等的對待每一個人。而不是挑起仇恨,叫窮的去仇視富的,叫賠的去記恨賺的,然後採取某種程度的「劫富但不濟貧」。更何況,就算真的「濟貧」,也僅是俠盜之舉。幾曾何時,俠盜之義,足以安邦?
現在的版本,只是從「吃相很難看」昇華到,「一樣難看,可是大家看久了,麻木了」罷了。
jeff_123 wrote:
賭場要規費又要吃紅,哪來的公平正義?...(恕刪)
要抓大魚要有策略。
我的看法是,先讓水位(成交量)降低,讓大魚跑不掉。證所稅實施以後,再把水位提高,讓小魚長大。
贊成贈所稅的要不要,看看"黃金十年>十大重點服務業>創新籌資"
被他如何瞎搞,我都笑掉大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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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副總統建立「發展我國成為高科技產業籌資平台」
吸引具備高科技、先進的產業來臺,增加臺灣廠商與國際企業合作機會等
後馬總統指示計畫名稱調整為「高科技及創新產業籌資平台」
計畫預定效益包括:吸引外國企業與全球資金來臺,擴大臺灣資本市場規模;
藉由改革我國資本市場之制度與環境,強化市場服務,提升資本市場競爭力;
帶動國內證券及相關周邊產業(如會計師、律師)之發展,增加相關產業之就業與產值;
藉由吸引外國科技業來上市帶動我國科技產業發展;
透過上市(櫃)家數之增加與擴大市場動能,提升上市(櫃)股票成交值,並進一步增裕證券交易稅等相關稅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