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夫妻分開計稅,高(業外)收入家庭可減稅150億

pqaf wrote:
股利租金所得 就真的會被加總累計在一起,沒辦法拆開計算...(恕刪)

這樣就跟舊制差別不大??
股息這些不是該誰的就可以歸有利的一方嗎?
csjane wrote:
這樣就跟舊制差別不大...(恕刪)
某些情況下,新制把其他非薪資收入也分開計稅, 就有明顯差異... 對高股利家庭,如果老公有500張高配息長期定存概念股票,老婆也有10張高配息股票. 舊制把510張分紅配息加在一起計稅 ,新制,或許把股票分成255張分開持有,報稅時可能就有減稅效果.
pqaf wrote:
大法官一紙釋憲令,迫...(恕刪)


去年新聞

司法院大法官日前做出解釋,認為所得稅法中,有關夫妻非薪資所得強制合併計算,比單獨計算稅額的稅負還重,違反平等原則,應從釋憲公布日起、最遲兩年失效。財政部長劉憶如今天在立院答覆國民黨立委廖正井質詢時表示,這樣的調整必須研究一整套修法,所以需要一點時間,但一定會在今年內提出

我也記得合併申報會比單獨申報還重.
gnndyy wrote:
我也記得合併申報會比單獨申報還重...(恕刪)
不一定喔,有高有低有人差不多.

我自己就有親身體驗 ,結婚後,合併申報後一年省下很大一筆稅. 我1月1號結婚 ,隔年五月報稅後,才很後悔,如果是 12/31結婚時,連前一年單身時的所得稅也能省下一大筆,比收到的結婚禮金多很多.


前面舉例過,男方高薪且有高額股利分紅所得,女方低薪時.
男方薪資所得150萬,股票除息所得150萬 ,女方薪資所得30萬或沒有所得.

兩人不結婚,男方得用 150+150 =300萬以30%累進稅率計算,女方可能不用報稅.兩人雖一起生活,但得分開申報,兩人實繳約46萬.

兩人結婚後,男方可用 150薪資計稅,採20%計稅, 但可以把150萬股利所得,放在女方身上計稅,再一起合併申報 ,兩人實繳約29萬.

所以,以現制的夫妻合併申報方式,結婚後,男女可少繳 17萬左右


結婚前,男方年薪150萬 ,女方年薪150萬....兩人所得稅可能是13萬+13萬.
結婚後,雖是合併申報 ,但可以薪資分開計算...兩人所得稅仍是 13萬+13萬 左右


羊毛出在羊身上 ,新制幫某些家庭省下150億的稅 ,財政部為了稅收穩定和 萬能的福利政策和軍公教,勞工農民..退休福利健保,日後自會處心積慮,設法再從別的家庭或個人,股票族...身上,擠出這些缺額.

真要講到懲法婚姻,應該是指 "健保法 ". 夫妻結婚生子後,老婆在家帶小孩,結果,老婆和小孩明明沒收入, 健保費卻要用 老公的高額薪水作為計費標準,每個月每個人都要繳幾千塊! 二代健保修法時,衛生署和學者,研究了10幾年,就是要改革這種懲罰婚姻的收費方式,讓老婆在家只要繳幾百塊,小孩免負擔 ,卻被某些民代,只花短短幾天 ,草率改的亂七八招,沿用舊法收費,老婆小孩比照受薪老公,高額收費.

一代健保時,老公用 10萬月薪資 x 5.17% x30% =$1551 (30% 是自負比率) 來算, 老婆小孩,每個人也要繳$1551,一家四口每月光健保費就要繳$6200,一年要繳 高達 $ 7萬4 健保費. 二代健保仍沿用這種懲法婚姻的計費方式.



pqaf wrote:
前面舉例過,男方高薪且有高額股利分紅所得,女方低薪時.
...(恕刪)


好像沒提到男女方都高薪高紅利.
假設男女方薪水各150萬.股票紅利各150萬.
新舊制會差多少?
gnndyy wrote:
好像沒提到男女方都高.假設男女方薪水各150萬.股票紅利各150萬.
新舊制會差多少?..(恕刪)
我前面有提到,舊制結婚後, 有高有低,對高股利業外所得者的確會增加所得稅.
粗略設算,可能有誤差或算錯....
150萬-26萬4扣除額免稅額= 123.6萬
舊制結婚前或新制, 男方 (123.6+150)=276 ,30%所得稅約是47萬,男女一共就是 95萬,(但股票分紅享有兩稅合一的抵稅,300萬股利,或許有40~60萬的抵稅,抵稅率不一定)

舊制結婚後,家庭年收入破600萬 , 納稅申報者,可能一樣是30%所得稅49萬左右,但另一個人要累計所有股利 ,270+150 = 420 萬收入,30%所得稅約90萬 ,兩人合併要繳139萬左右.(但一樣的,股票分紅這部分享有兩稅合一的抵稅,300萬股利,或許有40~60萬的抵稅,抵稅率不一定)

這些人算是社會的菁英家庭 有豐厚的業外投資收入,可能是 律師,醫生,金融經理人,科技新貴...等,新制對他們就可能省下高額稅金.可多買台國產車或 存起來再投資.
pqaf wrote:
我前面有提到,舊制結...(恕刪)


應該不是這麼說吧?
只要是夫妻都有除了薪資以外收入的話應該都會受到新制的影響吧?
不只是高收入戶才會省到稅金.

夫妻各50萬的薪資所得跟各50萬的其他所得.
用新制算起來稅金也是比較少不是嗎?

主要還是看有沒超過12%,20%,30%,40%的門檻吧.
gnndyy wrote:
應該不是這麼說吧?只要是夫妻都有除了薪資以外收入的話應該都會受到新制的影響吧?
不只是高收入戶才會省到稅金....(恕刪)

可能不一定. 我意思是說新制讓"高業外股利收入"者有省到稅金,不是說只有"高收入者"能省到稅金.
我標題 是借用 新聞的高收入家庭,可能讓人誤解.
新制,夫妻雙方都是高薪高收入,但沒什麼業外股利 租金...等收入時,新舊制可能都一樣,沒影響.

如果 夫妻都有除了薪資以外收入,但只是少少10~20萬塊的股利所得,新舊制下,有可能都是落在同一個稅率區間內 ,例如,超過117萬元但未達235萬元是採20%課稅.

舊制雖把累進的幾十萬股利加總倒其中一人身上 ,但仍在同一個20%稅率區間內,新舊制都一樣是用20%,把兩份股利加起來計稅,或拆成兩份分開計稅,都是用20%計算,算出來都會是一樣.

比方說,男女 薪資(減去扣除額免稅額後)加20萬股利 都是 180萬. 採 20%計稅.
結婚後, 家戶總所得超過400萬,舊制雖可能把男方的股利20萬,累加到女方身上,變成200萬, 但一樣是在採 20%計稅. 總稅額不變.


但高股利所得者,夫妻股利兩人加起來隨便就超過 50萬或百萬以上 ,累進稅率前進到下一級的30%時 ,就會有差異了.
當然有差
現在我們家的股票幾乎都是我老婆的名字
這部分的股利收入(約50萬)現在要繳30%的稅
將來夫妻分別計算收入後,算成我老婆的收入
就只要繳12~20%的稅
相差將近10萬的稅呢

pqaf wrote:
可能不一定喔. 我是說新制讓"高業外股利收入"者有省到稅金,不是說只有"高收入者"能省到稅金.
新制,夫妻雙方都是高薪高收入,但沒什麼業外股利 租金...等收入時,新舊制可能都一樣,沒影響....(恕刪)


這樣就沒錯了啊..
高業外所得不等於於高收入.
那為什麼高業外所得的夫妻繳得稅要比較多?
這就是這次減稅的目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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