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市阿屎伯2908 wrote:
酒駕各個輕判,我想...(恕刪)


說某人酒駕就是酒駕,儀器說沒有也不信
這樣才是公道吧
我剛好只有一張味全 買在三十多
套牢兩年

希望魏應充可以拿錢 彌補你對台灣做的傷害
坐牢沒用的,在台灣監獄每天四菜一湯
天天會客遙控公司

沒用的! 台灣人該醒醒了
活在當下
huang123 wrote:
說某人酒駕就是酒駕,...(恕刪)

洪仲邱軍中殺人案,加害人一律不是無罪就是緩刑免罰,司法終於還犯罪者公道了!

YTC520 wrote: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恕刪)

化工奶是假的,提告還味全公道沒問題。

但是混油是真的,味全在這邊很垃圾沒問題啊!
哦,反正不買她家的東西了,

YTC520 wrote: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恕刪)
有理性針對有問題的去扺制就沒問題了
滅頂的理性在哪裏?
台星黑在哪裏?
義美統一也出過事有比照辦理嗎?
過去進口油品只需向海關申報,到2012年衛福部才開始管理進口油品[26][27][28]。根據檢察官對魏應充的起訴書,頂新製油自2012年開始進口越南的大幸福飼料油作豬油使用[29]。
10月12日裁定羈押一干人等,其中大幸福公司負責人楊振益(頂新購進越南飼料油進口商)[d]的「飼料油」[a],賣給頂新等客戶的價格每公斤為20至25元,比郭烈成的餿水豬油每公斤26.7元價格更便宜。[30]但目前,衛福部只能掌握大幸福公司2013年(民國102)8月[e]以後的進口油品數量,原因在財政部關務署等相關單位,2013年8月16日才修正《海關配合進出口貿易管理作業規定》[31][32],規定食用油和飼料油進口,需向衛福部食衛署申請查驗,由海關配合查核,才開始有大幸福的進口資料可查。 [30]
香港金寶運編輯
看的出來臺灣人還沒原諒下毒事件,
我是終身都不買味全食品了,三餐也都盡量吃水果

無良商人就是有奴性高的消費者繼續支持才可以在台灣存活

YTC520 wrote:
如果你還認為台灣是...(恕刪)


是呀,甚麼事都要走法律途徑,恐龍法官的判決一定是最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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