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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覺得以四口之家為標準,在台灣社會(以下所謂的淨收入定義,為稅前所有主被動收入總合)
1.最有錢的為 "首富",家庭年凈收入30億台幣以上,資產數百億以上
(基本上想買啥就買啥了,合法非法的都能夠擁有,有能力拿到世界任何一個國家的國籍,全世界都有房產、公司,跨國企業老闆)
2.其次為 "富豪",家庭年凈收入介於3億台幣至30億台幣
(大型企業集團老闆,已可進階到買私人飛機)
3.其次為 "富人",家庭年凈收入介於3000萬台幣至3億台幣
(基本上什麼都買得起,通常為企業主,買賓利、勞斯萊斯就像買老百姓摩托車一樣簡單)
4.其次為 "富裕",家庭年凈收入介於500萬台幣至3000萬台幣
(基本上買一般奢侈品(豪車、名錶)都不會心疼,為最成功的高級專業人士、中小企業主或者擔任大企業非老闆的一級主管)
5.再其次為"中產",家庭年凈收入介於250萬台幣至500萬台幣
(基本上偶爾的奢侈品,每年一兩次的家庭出國旅遊,有進口車有房,衣食無缺,專業人士,中階主管等,社會的穩定力量)
6.再其次為"小康",家庭年凈收入介於150萬台幣至250萬台幣
(一般的消費無困難,衣食無虞外,每年國內旅遊,買得起國民車與平價房屋,也是社會的穩定力量)
7.再其次為"普通",家庭年凈收入介於80萬台幣至150萬台幣
(一般的消費無困難,衣食無虞,購買奢侈品只適合想想)
8.再其次為"貧窮",家庭年凈收入介於40萬台幣至80萬台幣
(扣掉生活必須之後,並無太多能力做奢侈的消費,甚至有時寅吃卯糧)
9.再其次為"清寒",家庭年凈收入低於40萬台幣
(三餐難以溫飽,須靠社會資源方以勉強度日)
10.第十級台灣應該沒有:赤貧,幾乎沒有收入可以應付生活支出,隨時可能因飢寒交迫死亡)
PS即便負債只要還有辦法拿到錢吃飯花用,都算是收入
政府公告的不想分這麼細,大概是貧富差距擴大,中產階級快消失的關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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