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權除息的問題仍然是想不透,可以幫我解惑嗎?

樓歪了.....
樓主想表達的並不是股價不能減,
而是既然是把錢換邊口袋放,整體利益並沒增加,
還收什麼股利所得稅?
這種事情想不通的人,不適合做股票。因為不懂市場股價的成因,不懂股價為何會漲跌,不懂市場心理,不懂籌碼流動,不懂市場效率問題,這樣還是離開市場,專心銀行定存比較好。

只要政府取消漲跌幅限制,就沒有除權息的問題了。

rhythmII wrote:
樓歪了.....樓主想表達的並不是股價不能減,
而是既然是把錢換邊口袋放,整體利益並沒增加,
還收什麼股利所得稅?


現在政府對股票資本利得不課稅,只課交易稅。若對股利也不課稅,那對無法投資的人太不公平了。

記得早期獎勵投資條例還在時一度對符合獎勵產業的原始增資股東是免課股票股利所得稅。

現金股利早期也是併入銀行利息有免稅優惠,合計額度好像36萬/年。
所得稅是有"所得"就要課稅,這個所得是指你有收到錢,而不是你有沒有賺錢。
你工作所得5萬,但是你花光了,等於一毛錢也沒賺到,要繳稅嗎?是的,所得還是5萬,要繳稅。

rhythmII wrote:
既然是把錢換邊口袋放,整體利益並沒增加,
還收什麼股利所得稅?


所謂整體利益沒增加,只是除權息當日開盤參考價的計算當時,更何況計算的是市值,而不是公司或股票的價值。


別再把課税的問題扯進來了,
政府要你的錢,還需要"合理"的理由嗎?

英英間LKK wrote:
現在政府對股票資本利得不課稅,只課交易稅。若對股利也不課稅,那對無法投資的人太不公平了。

記得早期獎勵投資條例還在時一度對符合獎勵產業的原始增資股東是免課股票股利所得稅。

現金股利早期也是併入銀行利息有免稅優惠,合計額度好像36萬/年。


這些股利是股東繳完營業稅剩下的,請問那裡不公平了?

股民該衝進立法院,才能讓國人知道公平正義何在?

臺灣最醜的風景,就是一張嘴是非顛倒.

股民要被扒幾層皮,你們才會爽?爽?爽?爽?爽?爽?

old_hsiao wrote:
這些股利是股東繳完營業稅剩下的,請問那裡不公平了?(恕刪)


老蕭,不要那麼激動,話都說錯了。我知道您的意思--您要說的是營利事業所得稅

至於營業稅現在是加值型營業稅,是由最終消費者負擔。公司只是代徵而已。外銷還完全退給公司5%稅金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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