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J成吉思汗 wrote:我有說過我買標地的條...(恕刪) 拍謝,俺美國人,不會估價。什麼A區B區的定義很模糊。A區的小套房說不定跌的更兇。開價嚇死人成交笑死人,還是租金比較準。況且你年收兩百,如果家裡有老有小要養,其實也剛好夠用而已,我看不出來你未來資產增值的潛力。啊不然你要就直接說有多少,你要別人估,你資料又不放出來,再來抱怨別人估太少?
我就是愛拍照 wrote:拍謝,俺美國人,不會...(恕刪) 哈哈,雖然年收才200,但這叫被動收入,去問問真正報稅的人,看的到的是約200,看不到的呢?我不想自抬身價,但也不能老吃悶虧,我曾被國稅局約談數次,別把人看扁了。
前面說了,我美國人蛤,台灣稅制不熟,下面估錯別怪我....房屋稅12萬,台北市非自住稅率是3.6%,你既然被國稅局盯上,就不可能有兩間自住,所以你的房屋公告現值是是333萬。假設公告現值是是市價1/10,那現值不是才3500萬?當然如果你用人頭,那現值有一億,但這些房地產也不在你名下了吧?前面有人說你有些漏洞,看來好像也不是無的放矢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