灰狼01 wrote:小弟是5年級的,只...(恕刪) 其實是否會負擔 自己無法作主。像傅達仁那樣瀟灑的人沒幾人,有人統計台灣老人平均臥床約7~10年,歐美約3個月。臥床一年費用少者5、60萬,多者上百萬。台灣跟別人比怎會臥床那麼久?到底哪一種比較好?雖然我沒經濟問題但老人看天花板那麼久,有何意義?
kcj58 wrote:經過這次全程親自處...(恕刪) 目前已經實施房地合一稅,並且有實價登錄價格。課稅稅基=房地收入-費用-依土地稅法計算之土地漲價總數額房地收入為房屋的賣出價費用最大的一部分為買進價格但贈與和繼承在實價登錄上為土地公告現值和房屋現值加總。所以,現在雖然省了贈與稅或遺產稅。但是未來賣房屋時,非自住房地產持有超過10年的稅率為15%。
其實我只是回應關於遺產稅的問題討論最好的處理錢太多的方法就是把它給花了身邊有遇過兩個臥床超過十年以上的例子一個是鄰居媽媽賣了一些田地前兩年走了一個是二舅媽不知道還在不在?父親母親都是入院後不久就往生公公去護理之家不到一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