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019一年多資產減少近億,慘!


rickchiu wrote:
可惜你完全是理論派....你有想想實務上為何不是這樣?
讀稅法時,很重要的是看解釋令....像查核營所稅時,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是很重要的...
不是都有營業稅法了,為何查核準則很重要....
有時甚至還有疑義,所以需要解釋令....甚至要看行政訴訟的判決.....
當然,你若一年賺了利息折合台幣500萬,你堅持在申報綜合所得稅時一定要報進來...
去繳上百萬台幣的稅,國稅局肯定歡迎....但是...實在還無語也...


建議你,如果不懂,就少說點。
逃漏稅跟解釋令有甚麼關係?
中華民國哪一則解釋令有說你在大陸賺的錢可以不用在台灣報稅的?
再來,我前面引的是所得稅法
你用解釋令回我現實不是這樣?
看來你也要先去了解一下甚麼叫法律位階。

利息所得幾乎是所有所得裡面最好查的,
或著說根本不需要查,
各家銀行每年都要自己結算所有存戶的年度總利息報給國稅局,
一毛都不會少。
如果你是指大陸國債的利息,
現在是暫時還查不到沒錯啦,
問題是所得稅核課期是七年,
現在是因為兩岸租稅協議卡在兩岸監督條例所以還沒過,
未來如果過了,這些資訊通通都會交換,
想逃都逃不掉。
不然你以為為什麼之前那些在免稅天堂開紙上境外公司再到大陸做三角貿易的台商現在都挫著等?


rickchiu wrote:
風險當然高阿,不然給你那利息?
p2p的借款人條件肯定比較差,所以要承受較高的利息,當然倒帳的風險也高....
不過你總算比較了解p2p了....知道p2p不一定都是龐式騙局......


我從來沒有認為P2P是騙局。
從一開始我就說P2P是高風險的標的,不是說P2P是騙局,
而為什麼P2P的風險高,我前面也一再解釋過了,
能不能聽得進去就看你自己了。


rickchiu wrote:
不要說p2p了,台股上市公司也很多是騙局阿.....
不管是CEO管理高階詐騙,或是公司派聯合炒手坑殺散戶....不依樣都是坑?


所以風險評估才會那麼重要啊!
偏偏這是你最缺乏的部分。
當然,並不是說做了風險評估就保證不會賠或是不會被騙,
而是至少你能搞清楚你要投資的標的報酬率合不合理。
所謂的不合理的報酬,並不是只有太高叫作不合理喔!
太低的報酬也是不合理的!但是我相信你應該沒有考慮過這點。
vivian93 wrote:
如果你是指大陸國債的利息,
現在是暫時還查不到沒錯啦,
問題是所得稅核課期是七年,
現在是因為兩岸租稅協議卡在兩岸監督條例所以還沒過,
未來如果過了,這些資訊通通都會交換,
想逃都逃不掉。


我從頭到尾當然都是指大陸的國債利息或銀行定存利息......

之前不是說CRS多可怕? 然後有多少人準備被關? 然後?

等過了再說,沒過就在想逃不逃? 不合實際....


vivian93 wrote:
而是至少你能搞清楚你要投資的標的報酬率合不合理。
所謂的不合理的報酬,並不是只有太高叫作不合理喔!
太低的報酬也是不合理的!


現在p2p幾乎都不到10%.....太低了,不合理阿


vivian93 wrote:
逃漏稅跟解釋令有甚麼關係?
中華民國哪一則解釋令有說你在大陸賺的錢可以不用在台灣報稅的?
再來,我前面引的是所得稅法,
你用解釋令回我現實不是這樣?
看來你也要先去了解一下甚麼叫法律位階。


所得稅法只是母法....很多實務上的東西要靠解釋令的...

母法不會規定到細節....你完全沒實務上的經驗吧


rickchiu wrote:
告訴你實務會如何吧!
若你打電話去國稅局問,說我在大陸有折合台幣500萬的利息,在台灣該如何申報?
稅務員的反應應該是"!?"....然後只會跟你說大陸地區來源所得是屬於境內所得,應併入每年5月的綜所稅申報。
就是按本宣科念條文.....
若是你問說大陸利息暫時免徵也,稅務員大概又只會說大陸地區來源所得是屬於境內所得,應併入每年5月的綜所稅申報。
若你再問,若是沒申報,你們怎麼查? 稅務員大概又只會說誠實申報是國民應盡的義務....
若你繼續問,每年有多少人在這情況下會申報? 然後說台商台幹上百萬在大陸生活工作,不要說完全沒人定存...
稅務員大概又只會說誠實申報是國民應盡的義務....
理論跟實務是有差距的............


你也未免太天真的吧。
你會把你吃飯的傢伙公開給別人看嗎?
你打電話去問警察:請問殺人有沒有犯罪?
警察也是會回你:殺人觸犯刑法XXX條。
你再問:你怎麼知道我有殺人?
難道警察會在電話裡把他們怎麼辦案查案的方式告訴你嗎?
你以為那些被抓到逃漏稅的人都是笨蛋?
人家可能比你我都還精的,那國稅局是怎麼抓到的?
實務上,只是看國稅局要不要查而已,
真的要查,沒有查不到,只有不好查。
但是你放心,你能想到的方法,都是"很好查"的方法。
實務上比你所想的更複雜百倍的方法都是有可能被查到的。
我前面說的開紙上境外公司再到大陸投資的就是一個例子。
甚至還有用控股公司再控股再控股,控N層的,都會被抓到了,
你這種用個人名義持有的資產,其實在國稅局眼裡看起來就像X光片一樣清楚你懂嗎?
只不過是看國稅局要不要注意你而已。



vivian93 wrote:
你也未免太天真的吧。


天真?

稅務問題問國稅局很正常.....

以前我家合建。合建分屋的事情,關於稅務我也是直接問稅局阿....

還問兩個稅局,因為稅局人員沒碰過的事情,依樣會很不熟....

後來稅局人員還問我是不是代書...

不要完全理論化,就來否定實務上有經驗的事情....
rickchiu wrote:
天真? 稅務問題問...(恕刪)


事實就是你虧了一屁股啊,
卻還能這樣振振有辭,真服了你⋯

rickchiu wrote:
我從頭到尾當然都是...(恕刪)

一直在降息,當然會影響到P2P
銀行定存利息高,P2P利率自然會高
否則誰會想要投資。

rickchiu wrote:
沒錯,我告訴你一招,100%安全...
那就是不要投資最安全......絕對不會虧本金...


你花了七年的時間,就只能悟出這招?



rickchiu wrote:
沒錯,像雷曼兄弟銀行當時一定有許多這種證照的金融高階人員...
還有台灣及全世界銷售這款產品的銀行人員有這些證照的都很多,他們都有極嚴格的風控,無人能出其右..


你會說這句話,
證明你真的對風險這兩個字非常的陌生。
要評估風險前,第一件事情就是要先了解,
不是所有的風險都是可控的。
沒有這個基本觀念,你根本不可能做到風險的評估。
更別提之後的風險控制跟風險處理。


rickchiu wrote:
年金保險利率是多少。扣除貸款利息,又能獲利多少....


看各險種不同。



rickchiu wrote:
要買商業年金保險,我乖乖14年變一億,每年又500萬安穩的花,不是更值得


對呀,但前題是你14年能變一億,問題是你有嗎?
你會走到今天這步,問題並不是出在外界環境,
而是你自己的觀念問題。
今天的結果是因為你的觀念而必然會造成的結果。
你可能會認為"當初我要是XXX的話,今天早就OOO了",
但是其實真正的原因在於:
是你的觀念導致你當初沒有XXX,
而不是你當初運氣不好沒有選擇XXX。
眾網友真心換絕情啦~
裝睡的人叫不醒

rickchiu wrote:
我從頭到尾當然都是指大陸的國債利息或銀行定存利息......
之前不是說CRS多可怕? 然後有多少人準備被關? 然後?
等過了再說,沒過就在想逃不逃? 不合實際....


過了再說?
這就是你的一貫心態呀。
詐騙?被騙了再說。
風險?發生了再說。
然後你就變成今天這樣了不是嗎?
真的非常的實際,但這是不是你想要的結果就只能問你自己了。
做不到未雨綢繆,起碼也想想怎麼亡羊補牢吧。



rickchiu wrote:
所得稅法只是母法....很多實務上的東西要靠解釋令的...
母法不會規定到細節....你完全沒實務上的經驗吧


痾....
你確定你知道自己在講甚麼嗎?
母法?子法?解釋令?
你確定你知道甚麼是解釋令嗎?
還是你說的是稅捐稽徵法?還是稅捐稽徵法施行細則?
還是你覺得自己有實務上的經驗?
還是那句話:如果不懂,就別說太多。



rickchiu wrote:
稅務問題問國稅局很正常.....


是很正常呀,
問題是你的目的不正常呀!
你怎麼會去問國稅局怎麼逃漏稅的問題呢?
還是你期望聽到甚麼答案呢?
這就跟你打電話問警察怎麼犯罪才不會被抓到一樣呀!
你期待聽到甚麼答案呢?


rickchiu wrote:
不要完全理論化,就來否定實務上有經驗的事情....


我完全理論化?否定實務?
你實務上查過稅?還是被查過?
你知道國稅局查稅的流程步驟?
第三次說這句話了:如果不懂,就別說太多。
我是很不想搞到那麼尷尬,
畢竟你現在的處境是這樣,我也不想落井下石。
這個問題我建議你就此打住吧,這是為你好,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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