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speren wrote:
底薪24000 假...(恕刪)


以舊條文 三十九條規定勞工於休假日工作,工資應加倍發給

加倍的意思 是指的你原本 算月薪 所以當日即有1倍薪資 只要再給一天底薪就符合加倍的意思

24000/30/8=100 100*8*2=1600 (有些公司會優於勞基法給1.33 1.66 2)



一例一休規定 前兩個小時必須加給1.33倍薪資 後六個小時必須給1.66倍薪資

24000/30/8=100 (100*1.33*2+100*1.66*6)*2=2524

如果還是照舊有1600 即可檢舉



個人支持一例一休 砍了少部分人的七天 不過確提升了最基層的權利

我還蠻想統計一下有多少公司有放這七天的(PS:目前待的集團有2W以上的員工今年以前都沒放過)


現在待的公司 加班費一毛都不會少給

油飯柯 wrote:
為什麼勞工團體在爭...(恕刪)


某些勞團在我看來根本是毒瘤

強推兩例 如果兩例你想一下台電這種需要24HR運轉的公司要怎麼處理

週六週日直接停機嗎

tw178529 wrote:
物價頻上漲 大家的荷包卻越來越縮水

蔡政府除了拚轉型正義 年金改革 一例一休

對百姓來說 最重要的拚經濟 政府又做了什麼?

現在就算傾洪荒之力把國民黨搞垮

經濟不見起色 大家就會開心嗎


明明公布的經濟數據顯示景氣正在回升
公司總有些人上班時間慢慢做,到要交件時假日才來加班
之前準時交件的員工沒感覺,但一例一休吵下來,準時的員工忽然覺得為什麼打混的薪水加上去了,認真的卻沒加,優秀員工可以分的獎金,現在變加班費補貼打混員工,這是獎勵混的人的制度嗎?
timeriver235 wrote:



某些勞團在我看...(恕刪)

 
真的是毒瘤

tony677677677 wrote:
看看吧
老闆不會笨到要大家加班
多請一個人都比加班來的划算
故意走在法規內 可憐的是勞工
然後再從各種津貼扣扣扣
原本多的變少的
少的變沒有


不會
台灣最懂生產管理的是電子製造業
給員工加班比多請人還划算
因為還有勞健保,勞退提撥等成本

大多數電子廠早就照勞基法規定加班1.33 1.66了
休假多給兩倍薪也是常態
不然誰要替公司賣命

現在只是一些壓榨員工過頭的企業被迫要遵守勞基法
不然仔細看蘋果日報整理的一例一休表格
跟以前的勞基法相比變動幅度不大
那些"勞團"不知道代表誰,反正我沒被代表.....
我1毛加班費也沒有,我也不想加班,要用腦的工作,超時工作很沒效率,
6點一到就下班,週休2日就沒加過班....
那些領2萬多的勞工,少了加班費影響真不小,物價看起來又要有波調漲了...
價格都是習慣就好,真沒錢自然會想辦法省..
景氣下滑都好多年了,新政策只是雪上加霜..
其實,勞工成本 佔企業支出 並不高。錢都進了企業老闆 口袋,你看 老闆家人 豪宅好幾棟,還有倒掉的航空公司,老闆以收集稀有跑車為愛好,它倒掉,絕對不是勞工的加班費造成的。 眼下,企業 想方設法 苛扣加班費,都是沒有良心的公司。
看了這
原來01這麼多大老闆
只能說乾脆大家回歸週休一日
都領最低薪
整體底薪化
這樣才會有競爭力
不過前提是自動化沒持續進步
就祈禱國外產業持續
還有老闆賺夠錢還記得這批犧牲奉獻的員工

timeriver235 wrote:
以舊條文 三十九條...(恕刪)


了解,因為網友問修改前後比較,所以用舊制算
其實改成新制後,應該加班費會增加才對
有人說改了錢變少,應該是公司算法問題
其實很多公司都會故意亂算以節省加班費支出

感謝您的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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