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問題!請教一下到底要不要主張遺產特留份

依第1138條規定,女兒當然有繼承權。且若女兒死亡,其子女(即外孫子女)仍可代位繼承其應繼分。

有無特留分,重點是先看有無繼承權,若無,特留分不給沒繼承的人用

況且,如果大家都按照繼承權去分配,那就不需要去思考特留分

就是因為大家想獨吞,才有特留分這條規範在,確保所有繼承者可以拿到最低限度的繼承權....

這樣能夠稍微理解嗎?_?



所以,可以代位繼承其繼承權阿........


twopigs wrote:
特留分不能繼承所以...(恕刪)
小猴子上燈檯 wrote:
我實在卡在中間很難抉擇,真心問一下大家覺得應該爭取嗎?
如果爭取後舅舅大概一人可以分到九百萬價值的遺產
我們總共三百多會很過分嗎?

如果要爭取的話四個子女可以請一個律師就好嗎?

目前每天被這個問題困擾著
想讓大家過好一點,畢竟大家都從小苦到大了
但又礙於自己的老派觀念實在難啊!

樓主的狀況算是代位繼承吧(網路查的,有錯請更正)
照樓主所說,樓主外婆有3男1女,意即每人可分得1/4
而1女(即樓主母親)早逝,所以由樓主及樓主兩位弟弟代位繼承
意即樓主及其2位弟弟,每人可繼承1/12

但又因遺囑等問題,只能爭特留份,所以就是樓主三兄弟每人可得1/24

樓主的困擾其實很好解決呀
樓主不想爭,就放棄呀
樓主的弟弟想要爭取自己的權利,就去主張特留份
這不衝突呀

樓主三兄弟都是成年人,沒必要捆綁在一起吧
又不是說,樓主不爭,樓主的弟弟就不能去爭
也不是說,樓主的弟弟想要,樓主就一定要跟著要
每個人都可以有自己的主張呀
除非,樓主是想要拿,又想要有好名聲,那就......

不過,話說回來,樓主有提到自家的狀況
在樓主母親早逝的情況下,本來就會和外婆少連絡
這很正常呀~
但少聯絡,不代表就沒親情!
樓主在文中有提到,每年還是有回去看1~2次
這樣不算完全不理吧
如果,樓主外婆生病時,樓主兄弟有回去探視
個人認為,拿特留份,並沒有什麼不對
照俗語,天頂有天公,地下有母舅公
母舅在母親去逝後,本就有負起照顧妹妹小孩的責任
這些年沒照顧,那遺產分出來一些,也應該吧!
雙親在世 家在人情在
雙親離開 兄弟姊妹親戚也只是陌生人

爭產家務事
小弟也遇過了8年前 父親過世 兄姊各得200/300萬台幣
小弟分小間祖厝 地段偏遠
當時兄姊都在外縣市
都不要這間 都說給我 (因為母親跟我住在這間老房子)
我也沒意見
前年兄姊
一個財務出狀況
一個被裁員
回來吵要賣老家
說當初我佔便宜分這間房子(因計畫道路開通.房子增值)母親亦站在他們這邊
小弟一氣之下決定賣掉
付210萬給他們
從此搬家 兄姊母親不在來往
這2年偶爾得知兄姐依舊過的不好
至於母親?兄姐錢到手就把母親送養老院


說了這麼多
談到錢傷感情
日後也必撕破臉不可能來往了



小猴子上燈檯 wrote:
1.我爸沒意見,說是我媽這邊的他不想給意見,怎麼說都不對
2.家裡其實沒有缺錢,大家都付一點日子還是能過的,但有這筆大家可能能過的好一點
3.我們沒盡到孝道真的不應該得,這個我很能理解,但孝道這件事很難說清楚
在身邊的一直吵架還是惹禍,每天推來推去的,最後請外傭照顧,花的錢也是公的比較多
如果要說孝順的話,我才覺得外傭應該也要分一份才合理
4.不知道如果我和小妹放棄的話,會影響到我弟弟們嗎?
5.我弟弟一直覺得他們每人都拿到一棟房產了,我們拿一點給家裡用也算是媽媽留給我們的
6.如果開口說房貸這個,他們一樣會覺得幹嘛講這個,又不是付不出來
7.還有如果我是我舅舅,我會主動給,畢竟八分之一而已,大家好來好去,可惜他們不是我


樓主是格局比較大的人,請保持這份心境。
兄弟姊妹中有人想去要,倒也不必反對。
如果舅舅那邊 從小就很照顧你們的話
為了感恩,想讓舅舅那邊多分點錢,而自願放棄,這當然是ok的


但兩邊關係普普通通,那你也是要拿回法律保障範圍內的遺產。
又不是去貪不屬於自己的錢,拿母親該拿的遺產,合情合理合法。又有何不可?


況且你也說道,舅舅哪裡過去已經拿了房子,母親這裡什麼都沒分到,
所以這三千萬遺產,舅舅他們還想全拿?母親連毛都沒有,這樣才不合理吧!

特留分按照比例算下來,已經少之又少了,連這個都不想給,到底是誰在貪?
跟你說一下我們家的狀況,長輩說現在男女平等,若有遺產,無分男女。大家均分
以我自己的家庭為例,供你參考
你們三個小孩是否同住一個屋簷下?
如果是的話寧願跟舅舅那邊鬧翻
也不要跟同個屋簷下的人鬧翻
twopigs wrote:
特留分不能繼承所以你...(恕刪)
==明明就有繼承權,你舅舅?
小猴子上燈檯 wrote:
因為母親在我小時候...(恕刪)


說實話
你跟舅舅們以後應該也不太會有往來了吧?母親都走了....
但是你和弟弟之後還有一輩子的親情在
如果弟弟覺得該取得這部分遺產而因為你的主張而沒拿到
以後會怎樣相處?會不會有芥蒂?

特留份的主張有時效性
這個要注意

clwu5724 wrote:
舅舅他們的主張就是人性的強點! 強一點,多了八分之一可以分,

弱一點,就少了八分之一可以分!

不知道你怎麼算的
代位繼承那來的1/8
母親也只要1/4
三個子女代位每人也只能分得
1/12而已

有閒有時間就去上法院爭取
該是你的就用自己的能力爭取
不是你們的就算得到了...用起來也不會多開心
擋人財路一定會付出代價的
要是我是你舅舅,會分給你媽
畢竟這是他自己妹妹所愛,自己妹妹並不是不孝,只是走得早
照顧婆婆,那是應該的,跟婆婆有沒有錢沒關係,婆婆沒錢也該照顧
沒有說什麼花得比較多,所以遺產可以拿得比較多

所以你不需要因為沒照顧婆婆,而放棄這筆遺產

站在你的角度,我覺得把錢拿來,讓你爸晚年過更好的日子,
應該也是你媽希望的

這些親人,就算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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