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無特留分,重點是先看有無繼承權,若無,特留分不給沒繼承的人用
況且,如果大家都按照繼承權去分配,那就不需要去思考特留分
就是因為大家想獨吞,才有特留分這條規範在,確保所有繼承者可以拿到最低限度的繼承權....
這樣能夠稍微理解嗎?_?
所以,可以代位繼承其繼承權阿........
twopigs wrote:
特留分不能繼承所以...(恕刪)
小猴子上燈檯 wrote:
我實在卡在中間很難抉擇,真心問一下大家覺得應該爭取嗎?
如果爭取後舅舅大概一人可以分到九百萬價值的遺產
我們總共三百多會很過分嗎?
如果要爭取的話四個子女可以請一個律師就好嗎?
目前每天被這個問題困擾著
想讓大家過好一點,畢竟大家都從小苦到大了
但又礙於自己的老派觀念實在難啊!
小猴子上燈檯 wrote:
1.我爸沒意見,說是我媽這邊的他不想給意見,怎麼說都不對
2.家裡其實沒有缺錢,大家都付一點日子還是能過的,但有這筆大家可能能過的好一點
3.我們沒盡到孝道真的不應該得,這個我很能理解,但孝道這件事很難說清楚
在身邊的一直吵架還是惹禍,每天推來推去的,最後請外傭照顧,花的錢也是公的比較多
如果要說孝順的話,我才覺得外傭應該也要分一份才合理
4.不知道如果我和小妹放棄的話,會影響到我弟弟們嗎?
5.我弟弟一直覺得他們每人都拿到一棟房產了,我們拿一點給家裡用也算是媽媽留給我們的
6.如果開口說房貸這個,他們一樣會覺得幹嘛講這個,又不是付不出來
7.還有如果我是我舅舅,我會主動給,畢竟八分之一而已,大家好來好去,可惜他們不是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