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董之前比喻萬事俱備,只欠東風...他自己卻不學學彩晶等其他公司,手動製造東風.台灣個人所得稅高達45%,殺雞取卵,有分紅配息決定權的大股東的除息所得,幾乎一半要上繳國庫,讓政府去隨意揮霍.大股東當然要選擇保留盈餘,寧可讓公司的保留盈餘營業稅被加徵10%,也不願提高配息率..金管會建議股利所得稅負內外資一致,改採分離課稅方式,比照外資按20%單一稅率課稅,財政部初步估計,國庫稅損約400億元,且有公平性的問題,僅少數人獲益。部分學者建議,個人最高所得稅應該降到低於40%,30%~40%應該是合理的.否則富人幾兆的資產都外流海外,不願投資台灣本土,且很多資金到海外設立人頭公司後,變成假外資,再進入台股,就能享受外資分離課稅,單一稅率20%課稅的好康..學者認為調降富人所得稅和除息所得稅,可活絡股市,創造交易量,增加幾百億的證交稅,可彌補損失的所得稅.所得稅制調整必須考慮股利所得該如何課稅,若採取分離課稅,應考慮不同所得級距適用不同分離課稅稅率,例如20%, 15%及0%,讓大小股東分流適用不同稅率兼具公平性,稅制調整也要思考留才攬才的政策,不能放任人才外流。過去政府用優惠稅率鼓勵外資投資台灣,效果卻有限. 反而對本土資金課以重稅,逼走內資,學者認為應該用優惠稅率,鼓勵國人把資金留在台灣投資,效果會比外資好.財政部官員表示,財政資訊中心資料顯示,民國102年綜合所得總額為5.2兆元,其中股利所得為6,069億元,占所得總額的11%。適用當年最高稅率級距40%者,股利所得有2,217億元,占該級距所得總額的46%,更遠超過平均值。當年股利所得納稅額為898億元。官員說,若股利採分離課稅,所得稅率適用5%、12%的納稅人可能負擔加重,僅少數人受惠。但估計稅損高達約400億元,減稅利益集中在適用稅率30%以上的家庭,估計全台不到15萬戶,獲益家庭僅占全部600萬個報稅家庭的2.5%。金管會建議增加銀行備抵呆帳認列費用上限,官員也評估,稅損亦很大,提撥率每提升1個百分點,稅損就有可能達到400~500億元新政府打算調降個人最高所得稅率到40%,但要調高營所稅到20%,縮減差距,讓大股東願意分配盈餘,且要取消兩稅合一,改為分離課稅,但考慮給散戶配息有基本的免稅額.
nov4 wrote:想太多,那是撐盤不...(恕刪) 哈哈 你才想太多! 要買就直接敲現貨 還在那低接??? 拉紅馬上賣單出現! 都在騙散戶!本來平盤3000多張賣單 只買了500張立馬抽單變1200! 又是假賣單 買賣都是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