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rn0714 wrote:100年要炸泡泡.............就剩不到30天了難怪這兩天指數飆上去還想挑戰什麼20年魔咒果真讓人感到最後一吹想趕在100年來臨.............(恕刪) 作者並沒有說是100年1月1號 您斷章取義, 一知半解只會讓人看輕你
小弟以為即便有外資 台資回流等利多台灣的房地產依舊有泡沫之虞無論如何,倒楣的都不會是建商因為建商、銀行、政府三者已經變成生命共同體建商倒了,銀行有呆帳,會有金融危機再不濟還有 RTC建商賺的飽飽我們背著幾十年的貸款,乖乖繳的稅必要時還得拿出來救那些該死的公司
個人認為房地產為民生必需物資而土地必須以當地薪資水準計價不可以拿台灣的土地與東京相比為預防炒作,是故立法禁止非當地資本買賣土地為防本土資金惡意炒作土地財團在買進土地兩年內未依開發計畫開發之,則或重罰,或課以重稅,或政府得依公告地價收購之以免建商財團屯積養地炒作而建商的獲利,乃是來自於對於土地之上建物的經營而非土地漲價
KCLin0423 wrote:個人認為房地產為民生...(恕刪) 觀念立意很好但殊不知許多議員 立委 政府官員 自己都是開建設公司吧?要他們拿石頭砸自己腳?慢慢等所以應該先從立法委員著手立委禁止經營建設公司插暗股 被查到 無期徒刑!!
公路車ing wrote:利益好個「大頭」!!...(恕刪) 當然不同台北跟南投的地段帶來的商業利益與生活品質不同相同的台北跟東京也不一樣所以,不能用東京的地價來跟台北比地價,應取絕於與當地的商業活動和參予該商業活動成員所的薪資不說能你在東京賺很多錢,拿來台灣把地價炒到與東京一樣高所以,電視上很多名嘴用 上海,東京,新加坡,香港 來與 台灣 房地產相比是不適合,不公平,不正義的
香吉士的蔚藍海域 wrote:如果能上網查到前幾手...(恕刪) 這樣的「作法」的確是可被執行的.... 等於多加個管制手法,不是硬去扭曲經濟活動對於房價的「穩定性」(不要飆漲過高)有「一定」的幫助 ( 關聯係數很高 不過標準差再討論 XD )= =! 腦袋不同 說出來的話果然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