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要學我呢
看開很簡單,死抱財產就很難
不管有無子女,不管有幾間房.
不管自住或投資全部登記(共有).

好處是未來不管誰先走
擔保另一半永遠不愁沒房住沒錢花

缺點是房屋登記夫妻(共有)
投資房多少錢賣出或打算出租
房屋辦房貸作理財投資或養老
都必須全體共有人同意簽署才行
所以我常因意見不同無法支配房屋
另1個缺點是如離婚了,財產少一半
請問,你有沒有這個膽識...
哈哈哈
刪...刪...刪...刪...刪...刪...刪...
刪...刪...刪...刪...刪...刪...刪...
灰狼01 wrote:
我會把房子送給對方,我只拿股票、現金...(恕刪)

100分


灰狼01 wrote:
子女若已成年,除非...(恕刪)

我是每年將220萬分配給小孩以他的名義買股,老婆也替小孩買,個別操作看誰績效好。等日後錢足夠了就來買我的房子。
我不想用贈與方式,用買賣較方便--土地增值稅的關係。因為資金流明確國稅局方面沒問題。

我母親也是用這種方式將房子轉給我們兄弟。現金就給女孩。(我父母健在)

給小孩開戶,小孩也知道,因為開戶要本人去。只是告訴他想借用他當人頭,所以他們都認為股票是我的,其實是要給他的。我會盡量棄息避免增加小孩負擔。給各位參考。
如果什麼都沒有,
要趁早享受,花光
不然捐給慈善機構
別被政府A走了
andy52017 wrote:
有結婚沒生小孩 ,走那天財產就給另一半

萬一另一半也不在了,財產就會依造法定繼承人, 如果是男生的話 就是兄弟的小孩(如果沒記錯的話)

如果沒生小孩各位都怎麼安排自己的財產?


想辦法自己享受,盡量花完才對得起自己.
只要考慮另一半,畢竟對方陪伴自己一輩子.
兒孫自有兒孫福,在他們成長過程協助他們,我們已經是問心無愧了.
andy52017 wrote:
有結婚沒生小孩 ,...(恕刪)


不用傷腦筋啦..老了對錢興致缺缺.反倒是身旁的人早都幫你算好了!!
英英間LKK wrote:
我是每年將220萬分配給小孩...
等日後錢足夠了就來買我的房子。
我不想用贈與方式,用買賣較方便--土地增值稅的關係。因為資金流明確國稅局方面沒問題。...(恕刪)

等小孩日後錢足夠了就來買我的房子

請問錢足夠是指錢夠付頭期款30%嗎?
我也想過這招,但是我的朋友說不行,
國稅局會找上門補稅.這是贈與不是買賣
因為資金進出與售屋都是父子,就是贈與
你的說法與他的說法不同,誰對?
退休老人 wrote:
等小孩日後錢足夠了...(恕刪)


有正當的資金流就可以,他存摺有買賣股票紀錄,資金來源正當,不會被認定贈與。會被認定不是買賣是視同贈與是因為資金原封不動全額返還。我的例子沒問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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