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鴻海與長榮兩種不同的捐款方式

鴻海 (2317) 董事長夫人曾馨瑩於日前在「相信希望Fight & Smile」募款晚會,代表鴻海捐出1億元協助日本重建,意外引發知名作家張大春今(22)日於報紙專欄撰文質疑,「董事長夫人憑甚麼慷眾股東之慨,代千萬人行善?」金管會對此表示,公司若經董事會授權,確實可以指定非董事人員代表公司捐款,會計師查帳時,也會檢視作業的週延性,因此並無違法。

公視結合多家國內電子媒體於18日舉辦「相信希望Fight & Smile」募款晚會,鴻海董事長郭台銘夫人曾馨瑩親臨現場宣布,代表鴻海和永齡基金會各捐出新台幣1億元。

想不到事隔多日,名作家張大春今天於蘋果日報專欄,以「表演逗慈悲」為題質疑,鴻海不是一個上市公司嗎?上市公司不是有很多大小股東嗎?一個公司的董事長夫人憑甚麼慷眾股東之慨,代千萬人行善呢?

對此,金管會表示,從公司治理角度,公司捐款有其預算編列程序,也有臨時性的需求,可進行年度預算調整,至於是否能代表公司,要看內部作業程序與董事會有無授權,如果公司做成相關授權的決定,可以指定非公司董事代表公司進行捐款,此屬於公司內控管理,會計師在查帳時也會進行檢視,因此就無法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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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榮發是以個人名義,今天下午透過長榮日本公司,將10億日圓(約新台幣3 億6380萬元)轉交給日本紅十字會。

張榮發說,這次日本地震規模太大,令人意想不到,尤其又有可怕的海嘯,他天天看著電視震災畫面,難過得睡不著,當看到1 名70多歲老人,家人都不幸喪生,未來日子不知該如何過下去,令他不禁流淚。

張榮發認為,日本不但發生地震及海嘯,還引起嚴重的核能電廠輻射外洩,災後重建不是3年或5年可以完成,至少要10年以上,會衝擊日本經濟,但對世界經濟不會有影響。

張榮發在日本地震後第一時間,指示長榮集團海運及空運,免費載運各政府或國際救援組織人員及物資到災區,並將貨機及船的艙位優先挪給需要載運救難物資的貨主。

現在救災告一段落,張榮發決定用個人名義捐10億日圓,協助日本重建。他說,未來如果還有需要,將再由張榮發慈善基金會給予援助。

張榮發也對日本民眾遭逢重大天災,雖然受到嚴重驚嚇與不安,領取配給食物時仍安靜排隊,沒有人爭先恐後搶奪,堅毅勇敢又守秩序的表現,感到敬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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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有甚麼看法呢?
我個人是認為作善事是ok~但捐款的是鴻海,非廣大的各位股東喔...

kate1003 wrote:
我個人是認為作善事是ok~但捐款的是鴻海,非廣大的各位股東喔...


不知道有人可以給我EEE元嗎? 讓我上電視捐款
kate1003 wrote:
鴻海 (2317) ...(恕刪)


就算今天鴻海拿股東的錢去捐款

以鴻海集團的出發點 他幫股東作善事 這樣有錯嗎?

他身為台灣知名集團之一 甚至之首

用幾個錢就可以挽回之前因自殺事件而低迷的氛圍 何樂而不為?

張榮發自己掏腰包捐錢

這些錢的背後難道不也是透過長榮集團的公司賺來的?

長榮集團張榮發先生非等閒之輩

一口氣掏出這麼多錢,背後難道沒有特殊的用意?

畢竟他是商人,不是陳樹菊

雖然不是說有錢人就不能夠捐錢

只是就因為他是有錢人 就必須有承受被外界放大鏡省視的壓力

長榮跟鴻海都是一樣的

這讓我想起了一本書【正義:一場思辨之旅】

樓主有空可以去看看,有很多類似議題的討論



kate1003 wrote:
鴻海 (2317) ...(恕刪)


曾馨瑩也是股東之一吧!

kate1003 wrote:
鴻海 (2317) ...(恕刪)


董娘捐個錢??怎麼有人在哪邊GGYY的!!

問問張先生捐多少吧~~~
Vanity is definitely my favorite Sin ~~~ "The Devil's Advocate" ~ John Milton
因該要請問...批評的人捐多少?
不要只會坐在電腦前面...批評,要就身體力行。


HarryBo wrote:
就算今天鴻海拿股東的...(恕刪)

公司資產跟個人財產是不一樣的....
捐錢當然是好事
重點是郭董明明一毛錢都沒出
而所有媒體卻都寫郭董捐兩億....(明明是公司的錢)
而張榮發是捐出他的個人所得,是私人財產

HarryBo wrote:
張榮發自己掏腰包捐錢
這些錢的背後難道不也是透過長榮集團的公司賺來的?...(恕刪)


那為什麼郭董不自已掏腰包捐錢?

那為什麼張榮發不利用相關企業捐錢?

這之間的差別你了解嗎?


ps:別忘了,郭董好歹也是前台灣首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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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表示,從公司治理角度,公司捐款有其預算編列程序,也有臨時性的需求,可進行年度預算調整,至於是否能代表公司,要看內部作業程序與董事會有無授權,如果公司做成相關授權的決定,可以指定非公司董事代表公司進行捐款,此屬於公司內控管理,會計師在查帳時也會進行檢視,因此就無法違法。

曾馨瑩有無違法?要看董事會有無授權,若「有」授權則無違法;若「無」授權則違法,就這麼簡單!

一般正常的公司是不會有這樣的「授權」啦!

http://5i01.com/topicdetail.php?f=291&t=2063899&p=5

用鴻海名義,鴻海員工、股東都與有榮焉

用個人名義,其它人都沾不到光

拿錢作善事,還要被作家投書批評,做人真難~~~

鴻海捐1億台幣,這不到年營收的1%,以郭董的財產,他自己有能力捐出1億,
只不過用"鴻海+永齡基金會"的名義捐款,需要小題大作嗎? 呵呵

鴻海加油!
郭董&郭夫人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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