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中和總經理拿不到銀行存款簿,竟以掛失方式重新申請(此時公司財務用印鑑及存摺都在董事長一個人手上)再於3月25日以董事長身份發出總經理人事異動,不讓總經理接觸經營管理面;再於3月28日未經行銷副總同意,直接找業務人員,請他們三天內決定選A公司或B公司;4月中董事長用偷竊方式移走公司財報資料;在沒有明確理由下4月29日再解除管理部經理職權。
董事長在5月2日交接公司財務帳務後,就自行核准動用公司500餘萬元的資金,以專案方式購買機台、設備並另於他處租賃廠房,至今究竟動用多少資金?只有董事長和幾位親信員工知道,這些都未經各股東的同意,也未知會相關主管。
為達目的,不管廠內人員配置足夠情形下,另進行召募他所信任的人員及指示現有財務人員完成上面說的各項事誼,還列為機密不得讓股東們知道。
6月10日召開股東臨時會,董事長以主席身份完全不理會股東提問,且避談財務狀況及公司未來營運方向,一心主導改選董監事(董監候選名單事前也沒人知道),會中用最大股權,強勢通過改選董監事議題,且於股東會隔日即著手通知會計師變更董監事名單,於6月底查公司登記,董監事除了董事長外,全部是外人,而且有兩位董監算是同業,是公司經常往來的外包商!
我們是未上市的小型企業,股東加起來也才只有四個人,公司從成立開始所有股東皆全職參與經營管理,好不容易公司才算穩定,就一團亂了

我是其中的一個小股東,我真有的很大的疑惑?

公司最大的股東真的可以這麼的為所欲為嗎?


對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