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交所新聞【臺灣證券交易所針對爾必達存儲器有限公司違反重大訊息規定,處以壹佰萬元罰款】
發布時間︰民國101年03月03日 19:46
標題列:臺灣證券交易所針對爾必達存儲器有限公司違反重大訊息規定,處以壹佰萬元罰款
新聞稿內容:
爾必達存儲器有限公司101年2月27日下午15:49至17:15於東京證券交易所暫停交易,
經查符合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
第2-2條第1項第2款規定,惟該公司遲至同日21時50分50秒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畫面,
已違反上開處理程序之規定,臺灣證券交易所依上開處理程序第9條第5項規定,
處以違約金新台幣壹佰萬元,並函知該公司嗣後注意改進並確實依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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