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長劉憶如今天多次強調,不對外資課證券交易所得稅的說法是很大的誤會,在台灣有辦公處所或有代表人的營利事業,個人無論是居住者或非居住者,都是課稅對象
劉憶如表示,外資不是免稅,很多人誤會。在台灣有辦公處所,或即使沒有辦公處所、但有代表人的營利事業,都要課稅。

劉憶如表示,境外法人才免稅。例如加州教師退休基金,在台灣沒有辦公處所,甚至可能從來沒有來台灣,看了報告就決定投資,此類投資人在國際的待遇都是免稅。

劉憶如表示,外國籍的個人也不是免稅。個人在台居住滿183天列為居住者,等同本國人繳稅;即使是非居住者,非就源扣繳的收入仍要申報納稅。


這樣才符合公平正義呀!
咦! 大家說的轉外資作法應該是轉為國外的私募基金或是外國公司吧, 就類似F-xx都去免稅的國家成立公司一樣, 只是不要再回台灣設立營業點或是辦事處, 所以我想問的是, 如果是這類在台灣沒有據點的外國公司來投資台股, 要繳證所稅嗎?

diegoking wrote:
財政部長劉憶如今天多...(恕刪)




有用嗎
會罵的人

是不會理你這些的

petrojelly wrote:
已經點出如何避稅了
615萬歲...(恕刪)


可是在外國, 稅率可是40%以上哩 ~~

還是乖乖在台灣課證所稅划算 ...

piwu0531 wrote:
可是在外國, 稅率可...(恕刪)


不要胡扯哦!
有證所稅的國家不多
最多也是18%而己

piwu0531 wrote:
可是在外國, 稅率可...(恕刪)


看第一上市的公司都去哪登記, 跟著去就好了啊!

piwu0531 wrote:
可是在外國, 稅率可是40%以上哩 ~~

還是乖乖在台灣課證所稅划算 ... ...(恕刪)


Nope
我知道成為非稅務居民就不用. 而且我相信還有更多辦法啦.

diegoking wrote:
在台灣有辦公處所或有代表人的營利事業,個人無論是居住者或非居住者,都是課稅對象



哈~ 覺得她說的是廢話
真要為要節省證所稅去設外資的話 誰會傻傻的又還在台灣搞個辦公處所或有代表人? 那還要多花錢呢
反而覺得證所稅影響台灣1%的人就好
要外資課稅影響的不只1%
這下有得玩的了

diegoking wrote:
財政部長劉憶如今天多...(恕刪)
組境外基金會算我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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