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nywww wrote:我有上網查開公司節稅方法 我猜這個方式應該是你的名義先成立一間公司,由你奶奶把股票賣給這間公司(未上市股票以淨值認定交易價值,核算財產交易所得),之後該公司獲得的股利留在公司不分配給股東(你),則稅額應該為17%(營所稅)+未分配盈餘10%,稅前還可減除一些費用或營業損失你可以試試依這個架構去確認中間每一個細節
請問金金流程是我要拿一筆現金 然後去認購奶奶的持股嗎?因為我奶奶有說他要留一小部份給自已,奶奶可否用手中持股入股新成立之投資公司?我們的前提是在奶奶過世以前,股利所得仍是歸奶奶管,而負責人也有勞健保的支出,請問負責人的部份用我的名字或我奶奶的名字會比較有利或節省不必要的麻煩?
股票買賣方式應該一毛錢都跑不掉如果每年二百多萬的免稅額都不夠移轉那可以考慮用 保單或房產贈與方式保單:高額壽險保單 受益人給下一代房產:資金轉買房產 再贈與給子孫因公告現值和實價 有相當大的差距所以公告現值220萬的房產 實價可能是5000萬(之前某大企業買帝寶送女兒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