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長指示官員研究:
「能否將身份證、健保、駕照、悠遊卡、自然人憑證...多卡合一」
個人認為這政策不僅錯誤,而且挑戰錯誤的金氏世界記錄.
證件的普世價值,是保障持有人自由、隱私與公平的社會權益.
要全部合一,尤其自然人憑證,何不規定每個人身上只貼條碼?
或植入寵物晶片?
掉了合一證件,盜用亡故者身份,甚至遭hacker網路破解,嚴重
性比現在高出千萬倍。
部長不用親自在外走跳, 政策品質堪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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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
證件合一, 現行「雙證件」、「本人親簽」、「臨櫃」、「個資法限制」
等同失去保護。
有了整合證件,不需要花心思盜挖眼球、手紋,
從丟失那一刻起, 冒名貸款、變更住址、變更戶籍、受益人、要保人、
背書保證、聲請假處份、存證信函、申車貸房貸、申設公司行號董事長
...等等,10分鐘可完成。
你要報警? 抱歉無證據證明你才是本人..
要上法院? 有人出庭認罪了..., 而且你沒證件想假冒他人?
申訴冒貸盜刷? 連電話驗這關你都過不了...
光戶政人員key錯晶片號碼,你就從地表消失?
沒有法院判決你清白,難到有人認為戶政人員會幫你改正?
證件合一不可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