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憑證報稅問題(醫療支出會都列出來嗎?)

我是用自然人憑證報稅,想請問一般說來網路線上報稅會帶出所有的醫療支出嗎?

我看只有列出A醫院150,B診所100的就沒有

所以系統帶出的實際醫療支出只有150,而非加上B診所的100共250

如果我要申報所有支出費用250,變成要附上A+B的單據才行,對嗎?

為什麼醫院都有連線,卻不會都列出所有的?好怪
醫療支出明細要看所屬醫療單位有沒有上傳。
據我所知,教學醫院一定會上傳,其他的就不一定了,診所一般都不會上傳。
To be or not to be.

oist wrote:
醫療支出明細要看所屬醫療單位有沒有上傳。
據我所知,教學醫院一定會上傳,其他的就不一定了,診所一般都不會上傳。


今年下載時有看到診所就醫的資料 去年的沒有
所以以後應該都會有各大小診所的資料
有發現私人診所牙醫假牙製作漏列、復健科一般治療中自費項目漏列,還有看病私人小診所的金額也不對,還是要多檢查!
請問植牙費用50萬有收據能報嗎.....
一般植牙費用不能報, 我被要求補稅過.
只要是醫院或診所開的就能報..

50萬光他貼印花稅應也不少了吧..
網路找到的資料

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表示:
依據財政部78年10月16日台財稅第780676574號函釋規定:「個人因牙病所為鑲牙、假牙製作及齒列矯正之醫療費支出,如係付與符合所得稅法第17條規定之醫療院、所者,可憑其所出具之診斷證明及收據,作為綜合所得稅之列舉扣除額,但其診斷證明載明係因美容之目的而為之支出,核非屬醫療性質,不得申報列舉扣除。」

該局呼籲,個人因牙病經牙醫建議採植牙方式治療而支付之費用,如係付與符合規定之醫療院、所,可檢附診斷證明及收據申報列舉扣除醫藥費,因此提醒納稅義務人應妥善保存相關資料,以維護節稅權益。

資料來源: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


所以不是所有醫療費用都能報扣的(經牙醫建議醫療可以、美容不行),就算打進去被替除還是要補稅的。
今年的有

個人認為沒列的不能申報的機率很高,載不然就是你還要搞佐證.
健保有補的好像都能申報???
我比較想請問的是~
如果線上申報~
報稅軟體已經列出的醫療明細~
那這樣如果申報列舉扣除,還需要附上醫療收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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