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需要使用中華郵政戶頭,但我母親死不還我,才去把所有證件印鑑補辦。
去了一趟郵局,才發現我母親借了幾萬,利息滾了幾萬塊
我是被保人,我媽是要保人
問了郵局客服,我無法把該保單申報遺失補發,也不能更改要保人
難道我的信用就要被拿來這樣賣嗎
真的沒有其他辦法可以解決嗎
這戶頭是我的名子,我也要25了
真的是很瞎的規定
被保人= 被保險的人
理論上保險借款與信用無關
郵局保險借款也是有上限
本契約保險費付足一年以上者,要保人得在保單價值準備金範圍
內向本公司申請保險單借款,其可借金額上限為借款當日應得之保單
價值準備金之八十%
如果還不出來,應該就是之前的保險費拿不回來
第 二十 條
本公司給付各項保險金 、應得之保單價值準備金或返還保單價值
準備金時,如要保人 有欠繳保險費(包括經本公司墊繳的保險費)或保險
單借款未還清者,本公司得先抵銷上述欠款及扣除其應付利息後給付
其餘額。
資料來源 知識家
https://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510100300193
補充一下
期滿的保費是給要保人或受益人的
被保人只是個標的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