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理論老師和一些玩權證的人很喜歡用的一句話..,
那天在跟老師討論(小弟大四有買股票),突然跟老師討論到權證
想到一件事~
那就是
以正常來說...權證和股票都是損失有限獲利無限,更可以說,股票可以損失的比權證更少
因為如果股票單論(現股),那其實再怎麼損失都只是損失本金而以,權證也一樣,但股票幾乎可以確定在慘都能拿回5%~10%的錢100萬虧損90%停損還能拿回10萬,同理也是獲利無限(買對了也是驚驚漲)。
但權證不同,損失是100%的~沒漲就等於全陪了。
以上是那天跟老師爭論出來的結果,可以給大家參考一下。
權證在以上"理論上"唯一的優點,單位金額小,所以本金小。
這論點應該算解釋的通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