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腥魏家持有101的股權約37%,現在已經辭去總經理一職了,
可否強制要求連董事也一併辭掉?
還是因為魏家有37%的股權,所以"一定要"派出董事席位給他們,
否則就違反公司法呢?
懇請指教
寒流 wrote:
頂新製油由魏家四人各掌25%股權,他們都不知道自己買餿水油嗎?
他們是否是共犯,只是叫魏老三出來頂罪而已?
而且這黑心油是全台灣2300萬人受害,2005年買了正義油廠就拆除榨油設備,全改用進口香港、越南餿水油黑心提煉再賣,獲病者無數,叫他們讓出101剛剛好!而且還要用買101的錢拿出來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