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大陸的劃分中小企業的標準,再思考福茂禍冒

很多人說,服貿貨貿會衝擊某些地區中小企業,為了讓朋友們徹底了解中小企業在貿易競爭中的優劣勢,先讓大家看看大陸的中小企業標準是什麼。

全文根據2011年7月4日,中國工信部等四部門聯合發布《中小企業划型標準規定》,確保內容真實性,讀者可自行查閱。

各行業划型標準為:

(一)農、林、牧、漁業。營業收入20000萬人民幣(10億元新台幣)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
(二)工業。從業人員10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40000萬元(約20億新台幣)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
(三)建築業。營業收入80000萬元(40億新台幣)以下或資產總額80000萬元(40億新台幣)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
(四)批發業。從業人員2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40000萬元(20億新台幣)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
(五)交通運輸業。從業人員10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30000萬元(15億新台幣)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
(六)零售業。從業人員3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20000萬元(10億新台幣)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

(七)住宿業和餐飲業。從業人員3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10000萬元(5億新台幣)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
(八)信息傳輸業。從業人員20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100000萬元(50億新台幣)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

(九)軟體和信息技術服務業。從業人員3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10000萬元(5億新台幣)以下

(十)倉儲業。從業人員2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30000萬元(15億新台幣)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

(十一)郵政業。營業收入2000萬元(1億新台幣)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

(十二)房地產開發經營。營業收入200000萬元(100億新台幣)以下或資產總額1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
(十三)物業管理。從業人員10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5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
(十四)租賃和商務服務業。從業人員300人以下或資產總額12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
(十五)其他未列明行業。從業人員300人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





附上台灣的中小企業認定標準:


中華民國98年9月2日經濟部經企字第09800639470號令修正發布

第一條 本標準依據中小企業發展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二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 本標準所稱中小企業,指依法辦理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併合于下列基準之事業:

一、製造業、營造業、礦業及土石採取業實收資本額在新台幣八千萬元以下者。

二、除前款規定外之其他行業前一年營業額在新台幣一億元以下者。


各機關基於輔導業務之性質,就該特定業務事項,得以下列經常僱用員工數為中小企業認定基準,不受前項規定之限制:

一、製造業、營造業、礦業及土石採取業經常僱用員工數未滿二百人者。

二、除前款規定外之其他行業經常僱用員工數未滿一百人者。


第三條 本條例第四條第二項所稱小規模企業,系指中小企業中,經常僱用員工數未滿五人之事業。

第四條 本標準所稱營業額,系以認定時前一年度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數額為準;其未經核定者,以
下列規定認定之:

一、以事業加蓋稅捐稽徵機關收件戳之最近年度所得稅結算申報書所列之營業收入之數額為準。

二、事業未取得前款之證明文件者,以最近全年度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之銷售額扣除受託
代銷及非營業收入后之數額為準。

三、依法由稅捐稽徵機關查定課徵營業稅之營業人,前一年度之營業額推定為新台幣八千萬元以
下。

事業於前一年度始登記設立未滿一年或當年度設立登記者,依各期已申報之數額換算為全年度之數額。

第五條 本標準所稱經常僱用員工數,系以台閩地區勞工保險機構受理事業最近十二個月平均月投保人
數為準。

第六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視同中小企業:

一、中小企業經輔導擴充后,其規模超過第二條所定基準者,自擴充之日起,二年內視同中小企
業。

二、中小企業經輔導合併后,其規模超過第二條所定基準者,自合併之日起,三年內視同中小企
業。

三、輔導機關、輔導體系或相關機構辦理中小企業行業集中輔導,其中部分企業超過第二條所定
基準者,輔導機關、輔導體系或相關機構認為有並同輔導之必要時,在集中輔導期間內,視
同中小企業。


此文本人不作任何政治立場表述,網友可理性發表意見,還望01不要刪
兩岸經計規模不同,問題是在台灣整體競爭力不足之下
,台灣的中小企業結局是一樣的!
台灣不是跟新加坡比嗎?
根本就不關大陸什麼事,
而且政黨輪換後,
台灣逐漸會縮減跟大陸交流,
大到官方,小到各位從淘寶購物!
所以今後動不動就拿大陸做比較,
會受到非議的!
把條文全部貼上,不要斷章取義比較好。
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樓主有空多出去走走

不要只是拿台灣看天下

把中國的規模對比台灣?

光是一個上海市的人口在2012年就超過2300萬人了

這沒啥好比的!

和歌山下 wrote:
很多人說,服貿貨貿會...(恕刪)


要不要打個賭
不管換誰執政
最後都是要簽
一堆枱面上與對岸不共戴天的
私下還不是和樂融融
規模不同的比較

可以參考多年以前7超商的發展

結果大規模的組織把傳統小小甘阿店消滅了

但是大多數的消費者得到了更好的消費場所

你要禁止連鎖超商設立來保護傳統柑阿店嗎?

目前福懋的爭議就和當年差不多
看不懂TOP 5%說甚麼是理所當然的

1953li wrote:
結果大規模的組織把傳統小小甘阿店消滅了

但是大多數的消費者得到了更好的消費場所


你漏掉兩個現象
(1)民眾附近買不到便宜的東西,只好轉往大型量販店.
(2)大規模的組織,得到更多的利潤,但是利潤沒有分享給員工,
薪資沒上漲,因為物價貴,實質薪資倒退12年以上.
我是覺得

應該把 服 的本身

好吧,貨 的本身

我們自己做完 面臨 21 世紀的 品質提昇 + 品質革新 之後

再來談 貿 的部份

行至水窮處,與人云亦云。〔薪水是零元,還活得下去〕。
在野大勝之後, 現在已經說可以談服貨貿了. 向日葵學生也都沒出來講, 看來年輕人也忽然都準備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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