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量鎖漲停有罪! 地院判決震撼市場

http://news.ltn.com.tw/news/business/paper/845431

由於市場上有非常多專業投資人,是用鎖漲停手法,去吸引買單並達到出貨目的,台北地院此判決已引發極大震撼。

根據他的自白,「我以前是這樣子待宰的羔羊,今後我專門追強勢股,我不再做待宰羔羊。」

簡單說被告的手法就是先選小型的強勢股,這些個股平時成交張數僅數百張,但是被告卻用數千張,有時更高達個股資本額的60%至70%左右的漲停價格買進,製造出該檔股票交易活絡的假象,讓投資人紛紛追單買進,然後開盤後就馬上取消未成交的委託餘量,並同時補上之前取消的漲停委託買單量,讓漲停買單不至於減少,但原本自己未成交的買單已排在投資人之後,就這樣在買進數日後再分別賣出獲利。

據台北地院的判決,這對夫妻分別因違反證券交易法第171條第1項第1款之操縱證券交易價格罪,處有期徒刑1年10個月及1年2個月,緩刑2年,但須提供公益義務勞務60小時及40小時,並沒收不法所得627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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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利用股市上下五檔資訊,掛假單虛單的大有人在,這樣就算 操縱證券交易價格罪 嗎? 政府基金護盤 ,外資投信 持續買進,認養個股,外資拉現貨,護期貨.......這些是否也是在操縱證券交易價格?

股市內搞內線交易的一堆壞人抓不到,財經報紙或外資放出未經求證的假新聞假消息假分析報告,左右股市,卻都沒事....怎先針對小蒼蠅去打?

以後投機買進本益比未達10,不該漲卻漲的股票,是否會被認定是操縱證券交易價格罪?

長榮航前三季賠$0.18,受油價下跌的消息影響,Q4實際財報EPS獲利仍未算出 但股價卻從$15 三個月內急漲到 $23,每天大單搶進追強勢股,航運股者,是否會被認定是操縱證券交易價格罪?

融資融劵戶,槓桿操作,作多做空股票,影響股價...這樣有沒有罪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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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嗯.以後知道小型股買太多要坐牢.因為會影響股價.所以只能買大牛股了
金管會主委應該要先抓去關吧
pqaf wrote:
http://new...(恕刪)

如果這樣有罪

全世界炒股大戶都有罪了

這是什麼爛金管會呀

venderson wrote:
如果這樣有罪全世界炒...(恕刪)


跟金管會啥關係???
甚麼是道理



道理就是 你如果有權有勢有關西 去炒 被抓到 百分之一千 是無罪


如果沒被景 小咖 幾億資金 的 被抓到就有罪


這就是準則啦 騙人沒出過社會


時事不是常在發生嗎??
猿猴 wrote:
甚麼是道理道理就是 ...(恕刪)


會不會是用人頭帳戶才出事的?
猿猴 wrote:
甚麼是道理道理就是 ...(恕刪)


會不會是用人頭帳戶才出事的?
猿猴 wrote:
甚麼是道理道理就是 ...(恕刪)


會不會是用人頭帳戶才出事的?
猿猴 wrote:
甚麼是道理道理就是 ...(恕刪)


會不會是用人頭帳戶才出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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