角色:第1代的祖先.第3代的祖先(已過世).第4代的子孫(數名,男女皆有).第5代的子孫.第6代的子孫

現況:第三代祖先的財產.第4.第5代皆已拋棄繼承.目前繼承者為第6代的子女

問題:突然最近出現一筆第一代祖先的財產(土地)包含第2代各房後代現存子孫開枝散葉計數十人。

請教對於民法有研究的各位先進,

第4代的子孫擁有該筆土地的繼承權嗎?

還是因為已拋棄繼承第三代祖先的財產,故繼承權已由第6代子孫繼承了呢?

感謝解答!
文章關鍵字
頂一下,拜託高手替小弟解惑,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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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kil wrote:
角色:第1代的祖先...(恕刪)
第4.第5代皆已拋棄繼承。此句已結案!!
免責聲明:本文所載資料僅供參考,並不構成任何建議,本人對該資料或使用該資料所導致的結果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ekil wrote:
角色:第1代的祖先...(恕刪)

拋棄繼承就是拋棄所有
沒有權利選擇你要什麼,不要什麼
ekil wrote:
角色:第1代的祖先....(恕刪)


哈囉!!我是鍵盤手!!!我來替你解說吧!!

你爺爺的財產!你老爸繼承!!你老爸的財產!!你繼承!!

你老爸拋棄你爺爺的財產!!等你繼承你老爸財產時!!當然就沒有你爺爺的財產囉!

然後!!你阿祖的財產!是給你爺爺的!!你老爸已經拋棄你爺爺的錢(基本上都是辦全家)!你就沒辦法拿到了!

基本上最簡單的就是看國家最後的繼承裡面有沒有你的名子!!有舊是有!!沒有就是沒有!!

你老爸活著就不會有你的名子!!你老爸沒活著!才有可能有你的名子!再來如果是旁系!!

也要等他們的直系裡面完全沒人可以繼承!!才有可能輪到你!!

在基本上就是四代左右!!都六代了!!很遠囉!!
別想太多
我媽曾經有一筆土地
直接放給他爛給政府回收
就跟你差不多
上幾代留下的
持份多達上百人
一個人連0.1坪都沒有
你第六代了別指望了
排到你也不會想要
謝謝 tkna1001 . a0215b0726 .jackal19792001 大大回應

ting012 wrote:
哈囉!!我是鍵盤手!...(恕刪)


ting012大大,容小弟再說明更清楚一些...

簡單來說,幾代前的遠房親戚突然來聯繫,說明因為有商人想要收購,才發現原來之前的祖先有這一塊地。

其中某房長輩已過世,子女皆因故已辦拋棄,而孫兒女只剩一人未辦理,其他皆已辦拋棄。

遠房親戚表示協助蒐集所有後代各房子孫的委託書(蓋章),然後再去申請公告該土地之所有權(該土地所有權是沒有問題,只需要各房子孫一起提出繼承權即可)。

而上述該房的委託書卻是由子女填寫委託書申請,並不是由未辦理拋棄繼承的子孫蓋章申請。

所以,請問這樣是不是算是因為無繼承權,所以委託無效?謝謝回應

ekil wrote:
謝謝 tkna1001..
其中某房長輩已過世,子女皆因故已辦拋棄,而孫兒女只剩一人未辦理,其他皆已辦拋棄。....(恕刪)

有辦拋棄皆是因為潛藏或有負債。請問問該未辦拋棄的孫兒女有沒有事?有沒有承擔長輩的債務?
你不能拋棄了債務還想要他的土地。



就像我小舅子過世,因為有不明、不知多少的債務,會冒然出現。所以他的妻小皆拋棄繼承權。
導致我岳父也跟著拋棄繼承權,我小姨子、大舅子、我太太也跟著辦拋棄繼承權。
像一連串粽子一大堆,跟著一起辦。

這過世的小舅子有一筆土地,是從過世的岳母分到的遺產。


其實現在有個簡便的方法:『限定繼承』。
如果負債超過資產,就此打住。遺屬不會繼續背債。
如果資產超過負債,可拿回剩餘財產。

可惜以前沒有『限定繼承』這回事。
好像要看發生繼承事實的時候
你出生了沒
以前好像是假設你爺爺有負債
然後所有親人都拋棄繼承了
而你當時已出生卻沒有辦理拋棄繼承
那你就會繼承到你爺爺的債務
如果你當時未出生
而後來出生了
就不會繼承這筆債務

依你的例子
有沒有可能
第四、五代拋棄繼承
但卻沒有辦到第六代當時已出生的
那第六代就有可能繼承到第三代應繼承的這筆土地
當然也保括債務
typetin wrote:
有辦拋棄皆是因為潛...(恕刪)


typetin大大,目前沒辦拋棄繼承的孫子(幼兒)尚無債主來追債,祖先是在法規修改通通限定繼承後過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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