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況:第三代祖先的財產.第4.第5代皆已拋棄繼承.目前繼承者為第6代的子女
問題:突然最近出現一筆第一代祖先的財產(土地)包含第2代各房後代現存子孫開枝散葉計數十人。
請教對於民法有研究的各位先進,
第4代的子孫擁有該筆土地的繼承權嗎?
還是因為已拋棄繼承第三代祖先的財產,故繼承權已由第6代子孫繼承了呢?
感謝解答!
ekil wrote:
角色:第1代的祖先....(恕刪)

ting012 wrote:
哈囉!!我是鍵盤手!...(恕刪)

ekil wrote:
謝謝 tkna1001..
其中某房長輩已過世,子女皆因故已辦拋棄,而孫兒女只剩一人未辦理,其他皆已辦拋棄。....(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