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買Call,或Put,最多損失就是付出的權利金,不用怕追繳.
我們曾聽說,有人買選擇權,賺了好幾倍.
但除非是下大單,不然50元的好幾倍,也不會賺很多.
我說過,選擇權要把握切入點,然而,沒有神人,每次都能那麼厲害.
好,那麼我們就不必太計較切入點,我們應該在乎買入的價位.
買價內,損失大,買價外,歸零大.
本人認為30~39的位階,最合適.
例:
2016/2/17 3月份Call 8500[37]
至今天,3月份Call 8500[265]
(265-37)x50=11400,買一口37點的買權,賺1萬多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