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同事介紹他去投資一個「不動產企業社」,不過小魯我的
認知是投資不動產不就是擁有足夠的本金或是貸足金額買低
賣高不動產賺價差嗎?
小魯知識淺薄不懂,一個未上市公司不缺本金卻四處尋找股
東合作?然後分紅方式是每季分紅一次,投資一股是二十萬,
每月「固定」可得二千元,總是覺得那裡奇怪,如果賣越多
照理不是佔投資比例分配越多嗎?
怎會是固定的金額?
照這樣講就算當季賠錢也是能拿分紅...??
所以上來請益各位幫忙看這之中是不是那裡有古怪...
以下是對方跟我弟的賴對話:






最後附上合約書,目前我弟只是丟個二萬試水溫,但對方一
直鼓勵我弟投資完整的一個股,還有合約書第八點(紅框處)
是合理的嗎??

以上,如有違反版規或是需要我補充的地方再麻煩賜教,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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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發文就要更新......我弟說變成一股20萬不變,但穫利分紅改每月
固定給二千(原二萬應該是我搞錯),這樣不是跟合約第四點有衝突!?
其實我的問題是這種投資讓我覺得很沒有安全感,所以希望各位有經
驗幫忙指點迷惑!!
然後我在重新看一次賴的對話紀錄似乎會用我弟的名義做為買賣房屋
的人頭!?這樣那間企業社稅率減少的部份會攤在我弟上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