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各位我第一次買到處置股票 很多疑問其中一個處置方式是: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數量單筆達十交易單位或多筆累積達三十交易單位以上時,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不大了解:1 什麼是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2 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數量單筆達十交易單位或多筆累積達三十交易單位以上那如果我有20交易單位是否可分批賣出 就不會單筆達十交易單位了?比如用9 9 2的方式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