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去年因換工作,新公司薪資是實報..舊公司都報最低的.
所以之前都不用繳稅(我公司低報,老婆公司實報剛好互補不用繳)..
今年夫妻申報.報小孩扶養.扣一扣約6萬..乘5%約繳3000稅金
家裡單親跟爸爸住(爸爸做保全好像沒有勞健保)..家裡也只有我在報稅
媽媽也是偶爾做個事.沒有固定收入...有去申請媽媽所得.去年總收入約13萬(利息+所得)
請問這樣報扶養媽媽.媽媽有薪資所得扣除額128000嗎還是只有免稅額88000..
如果媽媽只有免稅額..那我報扶養不就稅要繳的更多?
另外爸爸的部份想說一起先報扶養...如果爸爸有所得被查到再說...
不知道這樣是否可行...
麻煩各位...有什麼好建議的
感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