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
近期在與家人討論一塊閒置已久的土地是否該有更好的處理,
原本的想法是想蓋起來無論是要出租或是自住都可,
但考慮到未來的需求&手頭上的現金似乎都沒有執行的必要性,
回過頭來似乎也僅僅是將家中的一筆資金卡在一個效益很低的標的上。
如果就增值性來說目前這塊地在市區外圍,增值有限,
租金收益來看等於零。
想跟板上的大家問問,
寧願是繼續持有這塊市郊的土地?
還是賣掉後購入市區內等價的公寓?以求更好的增值性&每月月租收入。
這種以地換房的概念是否有什麼缺點?
乃至更勝者自己是想拿土地賣掉的資金一半當頭期去繳新房,
另一半資金投入未來的股票市場,類似借投資型房貸去投資。
不知道各位的看法如何?也望各位不吝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