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升亞太金融中心 宜師法港美
關於除權的部分,它是一種股份分割,並不是盈餘分派,股價一定會等比例下降(無論強制與否),本質上不能課稅,台灣是唯一對之課稅的國家,難道沒有檢討的必要嗎?
關於除息的部分,制度設計最正確的是美國,不強制減除股價,因此可以課稅;最吸引國際資金的制度則是香港,不課稅,因此有無強制減除股價,均不影響投資人之權益;最保守的是日本制,又強制減除股價、又課稅。
台灣便是仿照最保守的日本制,問題是日本人喜歡存錢,股票並不是受青睞的投資工具,若想打造台灣成為亞太金融中心,不應該學日本制,應該學香港制或美國制。
戴銘昇/中國文化大學法學院專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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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forum.ettoday.net/news/1939178#ixzz6pKpsXQAo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