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過世開始討論財產分配,大筆金額的處理建議?

如題。目前正在跟家人討論財產處理、分配以及後續接手的事情。
遺產部分有3個:
1.爸媽住的房子
2.凹子底捷運站附近一塊土地
3.存款3千多萬

選項1是因為媽媽是共同持有,所以這部分我們先不處理
另外2+3加起來應該會快到4千,目前上國稅局試算遺產稅會差不多110萬以內,扣除掉後兄弟3人平分1人約可得1千多萬
下面是試算填寫,也請版上有經驗的人幫忙看看這樣算法是否正確?
爸爸過世開始討論財產分配,大筆金額的處理建議?
爸爸過世開始討論財產分配,大筆金額的處理建議?

這次遺產分配也很單純,因為我們三兄弟感情都不錯,也說好平分,爸媽住的那棟房之後就給最小的弟弟,因為只有他留在高雄工作。會上來發問除了確認遺產稅的算法之外,另外還有過去沒有這樣處理大筆金錢的經驗,會比較建議做怎麼樣的處理?目前沒有置產跟投資的需求,應該也是先找銀行存起來,也請各位提供我們一些建議做參考。
2&3項也許令堂也持有

怎沒算令堂的一份,只算3兄弟?
有緣人才會收到"掛號信"
按照民法來分,如果配偶沒什麼財產

配偶可以用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先拿一半財產,然後配偶再跟其他所有的繼承人平分剩下的一半財產

所以你媽媽可以拿 50%+12.5%=62.5%

你們三兄弟各拿 12.5%

配偶先拿的50%不用繳稅,剩下的50%才要繳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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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民法第1030條之1規定,夫妻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夫或妻現存之「婚後財產」,扣除婚姻關係存續中所負債務後,如有剩餘,其雙方剩餘財產之差額,應平均分配。 所以,被繼承人死亡後,其生存配偶得依前述民法之規定,行使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其價值於核課被繼承人遺產稅時,可以自遺產總額中扣除。
Mask Wang
配偶的扣除額不是才493萬元嗎?
perryhs
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 優先順序>繼承權 ,繼承權拿到的遺產才要繳稅
遺產應該是你媽媽擁有一半,剩下一半你媽媽再跟你們三兄弟均分。所以你應該是五百多萬。印象中是這樣。除非你媽不要而願意讓你們三兄弟分全部。
個人提議: 這一刻,不要平分
待你媽媽將來百年歸老後才再作打算,
因為世上沒有多少個是白手興家的例子,財富是積少成多而成。
現在你們既然沒有欠債,又不用急需金錢周轉,
為何要分家產呢...就讓它繼續"滾雪球"吧~
現在平分財產,各人實際所得的財產不多,而且最終可能會因財失義,得不償失啊~

我外婆家就曾經歷過這一階段(分家產),
外婆去逝不久,舅父們就表示要分家產,
當初我和我媽力勸他們不要分家產,
結果8人中有5人表示要分家產,兩位舅父被迫搬遷,連祖屋也被賣掉。
最後8人各自分了三百多萬元而已。
幾年過去,現在回頭再看各人的生活卻沒甚麼好的變化
而"祖屋"的售價卻翻個幾番,
(錢,可能早就花光光~
生意失敗的,有
股票投資倒賠的,有
錢不知花到哪兒去的,有)

唯獨我媽和阿姨,其中一位舅父(他本身就是富豪級人士)應該還保存着外婆遺留下來的那份遺產。
詹姆士肥德 wrote:
1.爸媽住的房子
2.凹子底捷運站附近一塊土地
3.存款3千多萬


〉〉

我會建議

1可以在父親在世前

先過戶給母親(夫妻贈與)


2.可以父親生前出售

錢3兄弟分或是贈與給三兄弟分別共有

在免稅範圍內


3.父親生前存在母親名下

當養老金

等母親過世,三兄弟再來分家產
creamlemon
的配偶請求權, 反而變成贈與, 超額220W要課稅
BinBinDes
笨蛋條款+1 。癌症化療要走不可控。 爸因行動不便把財產轉給我媽來使用,結果就中了。
詹姆士肥德 wrote:
如題。目前正在跟家人...(恕刪)

兄弟把錢都分完,媽媽怎麼辦?
遺產稅沒那麼少吧

按照你上面的數據
財產有3500萬
扣除1200萬+493萬+50萬*3+123萬
還有1534萬
這應該還沒加上你父母住的房子的現值部分吧,夫妻共有也應該加入一半的現值
單獨這個數據就要繳超過150萬了

你們的遺產,未來最麻煩的應該是房子的部分
但現階段應該是把房子直接給母親比較方便處理吧

如果你們父親不是突然死亡的話,
且媽媽未來的免稅額還會剩很多的話,
現金留太多了,爽到政府而已

應該生前就逐年用人頭戶轉移資金或贈與給配偶
除非配偶本身也有很多錢,贈與給配偶是善加利用配偶身上的免費額度,同時也讓配偶有可以支配財富的權利

我的配偶在結婚之後就做家庭主婦
身上錢不多
但我已經規劃到我60歲前,會將遺產免稅額填滿,至少幫她存夠1200萬
如果是配偶身體狀況較差,會在她死亡前,一次性將遺產稅免稅額補足
國稅局會追逃稅的錢,我灌錢進去不違法
這樣可以大幅降低未來在我身上產生的遺產稅
在60歲以後,才會考慮用子女人頭戶逐年贈與,快死了才會存摺發一發

至於拿到大筆資金,給你參考我的作法
我42歲時,想要提前退休,想大筆存股,卻又怕股票套牢
之前大部分錢都是放定存,投資比例不高
後來想了一個辦法
用定存利息養股票(中華電)
我就以我買的最低股價那一張當目標(106年最低股價102)
只要買超過102元,差價的部分就用定存利息墊
最高不超過110元
就算買在110元,買貴的部分就是已經產生定存利息8000來墊付
可以說第一年我損失定存利息8000,但連續兩年產生超過8000的股息
第三年以後,這一張股票殖利率就從定存的不到1%漲到了3~5%

只要這樣做,大約六年左右就可以把大部份資金全部換成102元的中華電
但我沒想要全部換,我會至少留三分之一在股市大跌時加碼使用
想加速,冒一點風險,我在鴻海80元以下小額進場,那是跟中華電的持股相比算小的
但是賺到足夠的差額,中華電加速買入一張
買110要貼8000
買106只要貼4000

一堆人想要低股票結果等不到機會就失去了
就算等到了,又不敢買太多
與其這樣不如自己創造機會,就只花最低那一張的成本,剩下的讓別人出
如果最低跌破,就重新計算成本,可以股市回檔時把較貴的股票賣掉,也可以用接下來產生的利息貼補

我這樣做,從有想法到實際退休,不到三年就達成目標了
亂投資有風險,但定存利息實在太低,把它利用作為控制風險的工具,蠻好用的
trumandream
生前就要做好財富傳承的規劃,保單也是一種方式。5分奉上。
Yaude Huang
我不喜歡保單,股票比較簡單,定存+股票就是我的處理方式,我的處理方式已經不輸儲蓄險了,成本都壓低到最便宜的那一張,真的缺錢,股票賣了兩天後就拿到錢了
1.爸媽住的房子
2.凹子底捷運站附近一塊土地
3.存款3千多萬

這三個遺產,往生者的配偶都有繼承權,別忘了計算媽媽的一份。不是子女自己決定不給媽媽繼承現金就可以不給。

就算刻意不申報母親的部分,到了國稅局櫃檯,承辦人應該會退件,請你們補上母親的一份再來。

如果不確定怎麼寫才正確,就跑一趟國稅局櫃檯詢問,會比問網友的答案更正確。

至於要不要分家,我個人是傾向要分,因為每個子女都是成年人,有自己的想法,有的人喜歡把錢存定存,有的人喜歡把錢拿去投資,有的人需要錢買房子。大家還是拿到屬於自己該拿的錢,然後各自去運用,將來才不會為了「公共基金的錢要怎麼運用」而吵架。
Mask Wang
我記得協議繼承,是可以不用給媽媽的
一個人死了,最後只剩下數字留給小孩而已,我真擔心我的小孩會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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