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我從小資族到變成被動收入, (今年的被動收入約420萬) 靠的是投資並非遺產, 稍具一點稅法常識的人應該知道, 所謂的遺產, 就是是繼承, 而且應該於當年度完成沒錯吧, 我的房產自96年開始投資, 96年98年99年100年101年109年 都有買進,至今仍繼續持有, 這都需要真金白銀, 如果是遺產的繼承, 怎麼會是如此呢? 說我的房產是遺產而來的, 這樣的說法毫無根據可言。
如果有人認為: 你是繼承到家產, 然後你去買房子的??因為在台北買房子可能不是那麼容易除非每月收入幾十萬或者上百萬, 不然以百大的年紀可以擁有七間房產是不太合常理1. 如果每間平均30坪, 台北房價40萬計算, 那房產上億2. 上班族無法有過億的資產, 除非中樂透3. 做生意的人, 應該也不容易獲利上億所以常理推論.....繼承家產
一久欺陸 wrote:如果有人認為: 你是...(恕刪) 如果我的財富來自家產繼承,那我最應該一次all in在96年不是嗎?所以,你說我繼承家產的理由,還是太薄弱了,反而,我是隔年買,隔年買,證明我的資金是慢慢累積而來的,當資金累積夠了,我才會繼續買。